[申诉] rugalex毫无悔意,再度带头违法、乱判水桶

楼主: SorrowFollow (芬兰)   2011-07-12 11:21:23
板规白纸黑字写明
违反板规四礼节部分
须先给予道歉机会
若逾期未道歉才处以三天水桶
别说板主不知悔改而再度用转录文章的七天乱判我
甚至连程序正义都不遵守而没给我道歉机会
板规可没说有前科者加重其刑而不再受板规约束
罪刑法定、依法行政等现代法治精神
在rugalex眼中犹如粪土
人治大于法治则板务岂不像威权极权国家般天下大乱
第四条 讨论礼节
不论是新手、老手、高手,发问或是回答,都请维持该有的礼貌,
绝对不可出现轻蔑、谩骂的字眼。违者将予以警告并要求道歉。
若于版主提出道歉要求后的12小时内未道歉,则水桶三天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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