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rugalex板主带头违法 不守板规乱判水桶

楼主: SorrowFollow (芬兰)   2011-05-28 05:46:28
我只不过直言厉语揭发日语板主不(合宪)法滥权情事
遭以板规四报复性乱判我水桶而本该当三天冤桶
(其他大骂别人“滚、闭嘴”等的都没事!)
然而我明明没有转录文章却用这条刑期判我七天
法律在板主眼中好像玩具一样任他玩弄
寄信反应也不回
第四条 讨论礼节
不论是新手、老手、高手,发问或是回答,都请维持该有的礼貌,
绝对不可出现轻蔑、谩骂的字眼。违者将予以警告并要求道歉。
若于版主提出道歉要求后的12小时内未道歉,则水桶三天处分。
另,转录任何文章都请经过当事人同意。
如有无断转录情形发生,不管转入或转出,转录者水桶一星期。
作者: FECer (阿贤)   2011-06-02 23:55:00
板主已修正处分,是否撤销申诉?
楼主: SorrowFollow (芬兰)   2011-06-03 18:02:00
NO,他标题故意不改,小组长认为他有诚心认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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