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一个女同志人权斗士之死(陈昭如)

楼主: isomtwolf (爬墙谈何容易)   2011-10-26 18:03:07
一个女同志人权斗士之死(陈昭如)
就在各界纷纷悼念贾伯斯之死的时候,葆拉.艾特布立克
(Paula Ettelbrick)因原发性腹膜癌过世的消息静静地
躺在纽约时报的一角,但迅速地在同志与妇运界扩散,各
同志人权运动团体纷纷发布悼念的新闻稿,对她长年来在
同志运动界的贡献表示至高的敬意与感谢。
你或许对于葆拉的名字感到十分陌生,但可能听过她所任
职的第一个运动团体:浪达(Lambda legal),美国最著
名的同志人权团体之一。为同志运动奋斗了25年的她,是
浪达的第一个专职律师,曾经担任浪达的法律部主任、女
同志人权全国中心的政策部主任、纽约最大的同志平权组
织“帝国骄傲”(Empire State Pride Agenda)的立法
顾问、全国同志推动政策中心的家庭政策主任、国际同志
人权委员会的执行长。她在过世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是担
任纽约的同志与跨性别团体“石墙”(the Stonewall
Community Foundation)的首任女执行长。她也曾在纽约
大学、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校的法学院任教。这
些显赫的履历不是虚名,葆拉在同志人权上的成就斐然,
她在浪达期间让浪达成为全美同志与跨性别运动的领导者
,所协助塑造的诉讼运动策略,最终促使美国联邦最高法
院将被用来惩罚同志的性悖轨法(sodomy laws)宣告违
宪;她任职于“帝国骄傲”时,与当时的市长朱立安尼协
商成功,在1997年制订了纽约的同居伴侣法,是当时全美
国各城市中对同居伴侣权利保障最完整的法律;她在全国
同志推动政策中心的时候推动了有史以来第一次的公众教
育运动,鼓励同性伴侣在2000年的全国户口大调查时陈报
自己跟伴侣同居的状态,让该次调查中“未婚伴侣”的户
数比上次1990年调查时爆增了314%,也让同性伴侣的存
在成为官方统计上可辨识的数字。
我记得短发的葆拉当年在性意识与法律的课堂上,聪明干
练又充满热情感染力的模样。她让人敬佩、也最具启发性
的,不只是在同志运动界有高度共识议题上的创意、洞见
与行动,而且是她作为运动中少数但坚定的声音:不像许
多同志运动者极力倡议同志的婚姻权,她对于同性婚姻合
法化的运动策略有所质疑。葆拉在二十余年前与同志人权
运动者汤玛斯.史多达德(Thomas Stodard)的一场有关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著名论战,迄今历久弥新,虽然汤玛斯
已于1997年过世。她/他们都反对传统的一夫一妻婚姻,
但是汤玛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而葆拉则持保留态度。
汤玛斯认为,如果法律承认同性婚姻,就可以转变传统压
迫性的婚姻,让婚姻具有新的意义。葆拉不同意这样的看
法,她认为婚姻有“常规化”的效果,同志要求结婚权就
是在争取变得跟异性恋一样,要结婚成家、当个“正常人
”,但是同志运动的宗旨应该是倡议同志可以活得像个同
志,可以既保持差异、又不受歧视,而不是被异性恋给同
化。葆拉说,“我是个女同志,我和异性恋女人有根本上
的不同,这才是重点”。终究,她并不反对法律承认同性
婚姻,但总是记得提醒阴暗的一面。
在美国乃至于全世界的同志运动中,葆拉的意见都是少数
派,但是并不孤单。加拿大是全世界第三个承认同性婚姻
的国家,在2005年透过联邦立法让全加拿大各州的同性婚
姻合法化,并且也承认同居伴侣的法律地位。在同性婚姻
合法化之前,加拿大也早就承认同居伴侣关系。这的确是
同志人权的大跃进。然而,进步的背后隐藏着陷阱。妇运
与同志运动中的少数人小心翼翼地提出谨慎的担忧,一方
面肯定这样的发展有助于同志人权的保障,另方面则担心
以这种方式扩大法律上配偶关系的结果,是将同志伴侣“
纳入”原本就不平等的婚姻关系中,强化而且扩大了阶级
与性别歧视,因此主张保障同志伴侣关系的同时也应同时
关照性别与阶级的不平等。例如,依据加拿大的税法,配
偶一定要合并申报,而低收入的伴侣会因此必须缴交较高
的税;扶养配偶可以有减免税额,因此鼓励伴侣关系中有
一方在家里担任专职照顾者,也就将国家照顾公民的义务
转化为个别家庭的私人负担;加拿大没有遗产税,因此有
庞大资产的伴侣可以在伴侣关系的保护伞下蒙受利益。于
是,在税法上承认同性婚姻与伴侣关系的结果,反而强化
了新自由主义下的阶级不平等,而且女人继续承受不利,
因为高比例的女人从事兼职工作,而兼职工作的人无法参
加有租税优惠奖励的退休金计画。女同志税法学者因此质
疑,官方在税法上承认同性伴侣地位,有可能是用同志人
权的表象来伪装新自由主义的政策目的。对于同志婚姻可
能有的保守效应,葆拉早已预见,并且也在加拿大得到例
证。
贾伯斯与葆拉先后因癌症而死,离开人世的时候,都只有
56岁。关于科技巨人之死,关于他所打造的苹果系列产品
如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我们已经谈论也颂扬了太多。关
于女同志人权斗士之死,关于法律人可以如何改变法律也
改变社会,关于伴侣关系的保障如何同时促进性别与阶级
平等,我们思考也反省得太少。再见了,葆拉。但愿这篇
悼念你的文字,可以产生一些改变的力量。
作者: RaymondJ   0000-00-00 00:00:00
葆拉的忧虑 也是目前国内同志圈对伴侣法的忧虑 不平等的情况可能也会在此法中出现 需要再讨论 集各方意见共识
作者: cross626 (ivon)   0000-00-00 00:00:00
推这篇,也推签名档
作者: windwind2001 (wind)   2010-01-01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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