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BuyTogether版主cutejoanna水桶判决过当

楼主: loverlover (小蜜桃)   2020-12-14 09:18:18
请回复
1.购物金的来源是否因为前团合购的所得??
2.若是。后面第二团是否应该要以新团计??
不得与前团最后所得混杂???
3.前团最后所得购物金使用在新团上,
是否对前团不公平?
不管是购物金所得 还是刷卡金
都是因为团购金额到一定额度所有的回馈
本应属于前团的人
此本身属公共财
购物金本身有期限,若无使用则过期处置并无异议
但用于新团上,的确是要将此回馈退回前团人
新团则从新计算价格
以上 请回复
※ 引述《uke823 (kerkerker)》之铭言:
: 首先你没回答若摊给前团员,那我新团是否可全额单独折抵我的金额?
: 因为我摊给前团员后那笔金额就该属于我个人,意义等同刷卡回馈金。
: 再来,若因此规定团主先摊给团员后却没使用,是否有权找前团员退钱?
: 因为这又跟信用卡回馈不一样,他是可以选择用或不用,
: 且若前团员不退是否又能黑人或能有什么处置?
: 你完全没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或处理,
: 只针对自己想打的点打,就是我单方面使用前团的财产。
: 更可笑的是那笔财产我还可以选择要拿还不拿,甚至可以不公开私下使用。
: 该版主连沟通都不能沟通,从头到尾都跳针我同一个点就是使用那笔没意义的购物金,
: 此篇后不再回了,这么多人对你的观点有异议是不是该检讨一下?
: 以上,交给小组长直接判决,不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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