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BuyTogether版主cutejoanna水桶判决过当

楼主: cutejoanna (金枝玉叶)   2020-12-13 10:29:33
你并未放弃那个购物金
也未先摊提均分给该团团员
那个购物金属前团的公有财非你个人私有财
如要使用,本来就应该要依据板规分配给团员
同上篇所说的,开团前详阅版规本来就是主购们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
而非还要版主们提醒,水桶后才告知不知道?
购物金基本上分两种,一种是团务所获得的"赠品",一种是网站赠送的购物金。
前团团务所获得的购物金,属赠品,本来就须平均分配给前团团员。
只有网站赠送的购物金(例如加入会员赠送的购物金)这种才是分配给新团,而不是
全部都分配给新团。
主购自己合购文中也都将该购物金视为赠品,然后却未分配给团员,故只好依据规定
处理。
此外,我是水桶旧团。
所以水桶名称为
2020/12/12-购物金未平均分配给该团团员-1m-cute
然后为避免后续其他开团主购认知错误,所以才在新团打上
# 购物金分配不当已依规定处理
因为你确实并未将购物金平均分配给旧团团员
至于是否禁止使用其他购物金,这部分牵涉甚广,因为会影响到其余红利点数、回馈
等资讯,若要禁止也需再行讨论,就现行版规,这些赠品红利点数可折抵现金者,
都需平均分配。
以上,辛苦小组长了,谢谢
※ 引述《uke823 (kerkerker)》之铭言:
: ※ 引述《cutejoanna (金枝玉叶)》之铭言:
: : 小组长你好:
: : 先贴板规
: : 参、标题与内文格式
: :  ̄ ̄ ̄ ̄ ̄ ̄ ̄ ̄ ̄ ̄
: :       *第八点《满额礼/赠品/礼券/红利点数之内容与分配方式》
: :       c. 刷卡相关回馈需详列,刷卡之现金回馈务必列出均摊公式,因团务
: :        获取之红利点数达折抵现金或换取商品门槛,亦强制均分。
: :        ▽资讯未详述者劝导、限期修正,或依情节,迳行删文并退文,并
: :         水桶七日~终身不等。
: : 上面就明确的有写,团务获取之红利点数达折抵现金门槛强制均分。,购物金、
: : 点数、回馈等只要是可折抵现金的都需强制均分。
: : 均分当然就是默认该团均分,这是该团团员的共有财产,必须由该团团员拥有,主购
: : 若要使用,就必须分给该团团员而非新团团员,当然也不能只自己拿来用。
: : 再来
: : 合购板上文章众多,主购开团前应该自行详阅板规,而非还要版主去提醒,
: : 然后违反板规了才来告知说自己不知道,这样根本本末倒置了。
: : 昨日有写信请该主购进行处理,但主购信中明显不愿意进行退补款动作,故依
: : 规定处理。
: : 以上,再麻烦小组长了,辛苦了。
: 小组长您好,请容我再次说明本案,
: 因我觉得有很大的误会故再次说明此状况。
: 首先前团我可能会取得购物金并且于原文说明使用状况,
: 原先我的认知就是取得的利益非团主个人利益即可,
: 所以可以选择不使用或于次团使用,版主纠结的是属前团公共财,
: 但按发生情况若要使用即等于没使用。
: 且假设我今天一定会使用,那我当下该摊提五百,
: 之后获得的五百就该归属于我个人使用,但版规又规定购物金一定要均分。
: 这道理等同于刷卡回馈金,我想应该不难理解,
: 因为我当下已摊提我尚未取得的刷卡金,
: 且因刷卡金是无法放弃的,故一定强制均分给所有团友,
: 但购物金非也,是可放弃的。
: 今天本案已摊提给新团友,并非团主个人获利,
: 且前团当下已说明往后使用状况,若本案无法这样使用,
: 该版主有多次可以告诫、说明的时机,
: 从前一团开团到结束&新一团开团到结束,
: 但却要等到团务结束,本案无任何图利他人的状况下需要找上18个人做退补款的动作。
: 且本案很吊诡的是,若我于新团使用购物金=根本没使用到还找大家麻烦,
: 我想版规若要这样执行,就直接说无法于"新团"使用,因为要使用等于没用,
: 或是团主可以全额扣掉自己的金额,毕竟版主将其视为刷卡回馈金。
: 但版规又说原有的购物金若要使用就必须摊到新团,
: 那干脆就禁止不能使用不是比较正确?
: 这边提供范例,该团为23磅咖啡豆团购,故采认购磅数做折扣。
: 前团每磅可折扣21.7391304348
: 新团每磅也是折扣21.7391304348
: 若我新团需使用500就要全团折扣21.7391304348
: 但因是属于前团的,所以要退前团21.7391304348
: 新团折扣21.7391304348-退旧团21.7391304348=0
: 以上说明完毕。
: 而我想没人在把已经于前团均分的刷卡金回馈说要分给新团员使用。
: 我不晓得这要说明几次,反正就跟刷卡回馈金一样,
: 但购物金有使用跟不使用的状况在,但版规规定若使用一定要均分。
: 最后再次强调,本案以及往例都有多次可以说明的情况,
: 正常人听到此状况一定是选择放弃购物金(而且还有自由心证的问题)
: 建议版主直接说明若非全旧团员员使用就禁止使用,
: 避免往后有其他受害者。
: 另外也应该补上版规,若无使用必须于原文提供证明已放弃,
: 否则有影响其他团友利益、团务不清的问题。
: 而且该水桶原因是在新团说明未均分给团友,但我是有均分给新团友的,
: 连水桶原因都写得不明不白了……
: 以上,再麻烦小组长指教,辛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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