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antasyNova) 有关Carshop版判决

楼主: FantasyNova (F.N)   2015-06-24 20:36:37
抱歉迟了些日子回应,以下主文。
tianmama 以下简称 t
主旨:
有关检举人tianmama申诉,本人违反板规所规范之范围,对他进行处罚,在此说明。
说明:
首先要表达的是,板规2-4成立的宗旨是明确侷限于汽车相关之过程心得,
但并无硬性规定不可回应心得文章讨论,只要是着重在原文内文所发之事项过程讨论,
都乐见其成。
(CarShop 板规 2-4 [心得] 买卖心得或维修心得或其他相关经验分享)
今天处罚t的目的是因t撷取了w版友的两行推文,即作出回文的争锋动作。
#1LUEABbj (CarShop)
此已经明显偏题,丧失此购车心得文讨论的本旨,所以本人应用了3-2-2板规做出裁罚,
下一篇licklabium #1LUH5c4E (CarShop)的行为,本人是一样的标准去做处置。
而t诉求他是符合2-4-3的规定,本人认为实在牛头不对马嘴,可端看他违规发文的
那篇文章即可明了,实际上并非他本人的相关跟汽车有关的消费心得,还是经验过程,
他只是撷取了两行推文做出争执之言,更何况,该文跟原始文章的消费经验有何相干。
更甚者有需要回应文章吗? 
本人判断,无
(2-4-3 分享各种心得、技术、经验文章不得带有任何广告资讯,违者水桶20日)
且3-2-2此板规的立法目的是,避免使用者直接引用推文,来做争执吵架之行为。
(3-2-2 发表文章者针对文章、推文内容,透过推文或修改文章作片面解释引起纷争,
视同闹板水桶30天以上,再犯视情节加重处分。)
在法律解释方法上除了我们一般熟知的文义解释之外,还有论理解释(Mischief rule),
又称“目的解释”,简单来说是以法秩序之整体精神为基础,依一般推理,来阐明法律
文字的真意。
今天或许t板友并没有透过推文或修改文章,这两项手段,但他是用了回文(发文),
造成了一样应禁止的行为,我觉得是更为该当处置的,因为造成了更明确的后果发生。
※ 且退步言,本板板规早有些基本的宣告事则,如以下 ※
4-3 板主对本板板规有解释权,以及删、修、增、减与更改判决之权力。
4-4 各种罚则,二犯以上者皆会视板主裁量加重处分,情况严重者可永久水桶。
4-5 有关各种违规,板主可依自身裁量视违规情况酌减量刑标准或免除处罚。
4-6 如遇上述条款未规范的行为,板主可依自身裁量判断先迳行裁处。
4-7 为维护看板运作,各种争议不止,无共识之处,仍先依板主做最终的诠释及裁处。
综上所述
本人觉得60天的水桶并无不妥之处,但也愿意尊重组务的裁决,如要更改或撤销判决。
p.s
老实说60天水桶根本非十足严重之惩罚,以该员tianmama在CarShop板造成的纷扰,
早为一不受欢迎之使用者,本人也已数次放宽可裁罚之标准,想说BBS开放讨论的本质。
请小组长可参酌该员在本看板的文章以及推文内容。
FantasyNova 敬上
※ 引述《tianmama (你农我农)》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ianmama 信箱]
: 作者: tianmama (你农我农)
: 标题: 有关Carshop版判决
: 时间: Mon Jun 15 19:04:37 2015
: (不好意思,前篇忘记留底,敬请忽略)
: 按照版主本篇判决
: https://www.ptt.cc/bbs/CarShop/M.1433992429.A.E5C.html
: 处分所依据的 Carshop 版规 2-4 , 3-2-2,
: 经查,版规2-4-3为“分享各种心得、技术、经验文章不得带有任何广告资讯”,
: 我分享因讨论汽车买卖,被版友人身感胁的心得,并无不符版规。
: 而版规 3-2-2,“发表文章者针对文章、推文内容,透过推文或修改文章作片
: 面解释引起纷争”,我并没有“透过推文或修改文章”,构成要件就不符合。
: 因此,敬请撤除不当判决。
: tianmama
作者: tianmama (你农我农)   2015-06-25 01:38:00
Carshop版 #1LIPFxJk 也是与汽车消费无关,F版主显然有双重标准。特别是F版主的回应,也显示了他对于言论居于少数的有更严格的执法标准,显然不适合在有众大利益的版面担任版主。 我的文章都是在驳斥谣言,F版主却说我不受欢迎,难道谣言会欢迎事实吗? 还是谣言不能驳斥 ?感谢F版主的解释,对于Carshop版适不适合营利行为,有更明显的证据。就请小组长裁决。
楼主: FantasyNova (F.N)   2015-06-25 07:22:00
你说谣言就是谣言?你执悟的点真的很奇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