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GossipPicket 板主群 板规牴触站规

楼主: arsonlolita (XJ87)   2024-02-20 11:55:06
※ 引述《gogin (爱喝可乐的勾勾)》之铭言:
: ※ 引述《arsonlolita (慈悲的魔王)》之铭言:
: : 有的,检举板规写,超过14日板主未结案时间内需要再次检举,
: : 否则超过14日板主得不受理,意即检举无效。
: : 板主在检举人出检举后,并没有权利让检举无效化,站规并没有给这项权利,
: : 检举无效有其规定,包含超过14天,无实质佐证,这是站规明定的检举权,
: : 并不包含14天内要继续在看板检举才能有效。
: : 你所谓可至小组要求判决,那是小组长的工作,小组长的看板,
: : 与板主一点关系都没有。
: 还是有的
: 如果板主没处理该案件
: 该板申诉人本就到小组诉求该申诉案做结案
: 小组方认为 该板申诉人权益并未受损
: 所以并无违反相关规定之意
申诉人/检举人之所以权益未受损,是因为小组长另外帮板主擦屁股,
这本来就不是小组长的工作,板主规范己明订,板主本应处理不当文章。
而不是说,因为还可以上来申诉,所以就算板主说14内因为你没有再检举就不受理了,
这件事是合于站规,
并没有,我的诉求一直都是规范板主份内应尽的责任。
板主的权利来自站规,站规对于检举权已有规范,
无效检举不包含14日内板主装死,检举人必须重复跑检举流程。
今天可以订14日,是不是可以订1天,甚至超过1分钟,没有道理,
站方明订板主要七日上线,否则会有罚则,
但可没有要求一般使用者检举要几日内盯着检举板,要不断上线盯进度。
事实上,检举权还是有受损,至少在该检举板。
该检举板为匿名看板,笔者为检举小精灵人权斗士,
不应以任何形式损害检举小精灵检举权,此作法违背匿名检举看板初衷。
像是前任的板主,现任的群组长bignana,以恶意退错文的方式退检举文,
再要求小精灵以实名方式申诉,借此作法抓检举人实名,
善良管理人不应有如此作法。
: : 还是你的意思是,就算板主用14日方式装死不判决,径自不受理,
: : 检举人仍可至小组这边申诉?
: 单就该板与本板板规而言
: 是的
: 但需符合该板与本板之规定
: #1ZmyJLcT (L_TalkandCha)
: #1ZmyEN0y (L_TalkandCha)
: 如以上
: 站内信72小时后 又或发生10日内
: 要求该板板主进行处理
: 如不处理
: 小组方可给予板主警告之处分
: 以上都是依照板规与组规处理
有两个层面,检举人有实名与未实名。
1.若有实名
板主超过14天装死,合法吃案。
检举人跑来小组看板申诉,板主仍须结案,
小组长作法与板规牴触,组规>板规,板规无效,
即是如此,该板规自始无效即可。
2.未实名
该板为匿名检举板,此作法如同前板主,现任群组长bignana恶意抓检举人作法。
实务上,修正板规前,匿名检举人可以一直检举,就算板主一直装死跳过,
至少有愿意处理的板主仍可出面结案。
现在的作法,个别板主可以私自结案,
这会出现A板主装死不受理,A先看到先结了,
但B板主愿意出面但晚了一步,B板主这边可以另外结案吗?
这边有必要请小组长要求板主说明,我认为个别板主不受理擅自结案,
影响其他板主审理权。
: : 以下并不是我的诉求,板主或小组长无须回应,
: : 小组长要另求板主也可以。
: 是的 这是我单方面诉求
: 订出一个标准
: 如检举到第三次或第五次
: 如该板检举者直接到本板要求该案结案
: 小组方可直接要求该板板主群做判决 以利结案
: 如上篇所举之案例
: 如果检举至第7次
: 检举人已善尽提醒之责
: 可至小组方要求板主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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