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WisdomOrLie 信箱]
作者: WisdomOrLie (LIvELIfE)
标题: Re: 呃?
时间: Thu Dec 15 17:38:29 2022
※ 引述《pinpo (cellr)》之铭言:
: ※ 引述《WisdomOrLie (LIvELIfE)》之铭言:
: : 好的 我想这样应该可以开始收敛
: : 1. 我使用的是中文字,并没有使用注音符号
: : 2.1. 我已明确表达我要表示是“妈呀”,与相关信件中范例使用的是一样使用语意,充其量就是同音不同字的问题
: : 2.2. 若文章内不应该出现错别字或用字应该精确,应该在板规内明确定义
: : 3. 此判例系因管理者个人解读,首次出现以中文同音字被视为注音符号的观点,故以违反2.4 注音文条例为由认定违规
: : 4. 先前信件里除提及各板使用经验,也另外提供各国对注音文的定义,均与大众观点和过往使用经验上认定的注音文定义有非常大的差异。
: 我不知道你这边指的“收敛”是什么意思,
: 如果是你主观的想法,我尊重,
: 但不代表双方共识。
: : 我以一个使用者的观点来看
: : 如果要由版主要对板规进行超译,甚至是与台湾本地甚至是其他大众观点逆其道而行,那这样的行为跟法律或是板规存在的目的意义无关。
: : 仅是管理者在对无能为力的使用者表示管理者有能力滥用站方给予的权力而已
: 板主本来就有对板规最终解释权的权力,
: 是否为超译,这个我都有提出客观证据了,
: 并无所谓“观点逆其道而行”;
: 你可以不赞成我的观点,
: 但身为管理者我必须用客观证据说话。
: 举个例子,
: 之前有人在小组用恁爸自称诋毁别人,
: (就是类似A跟B说54088这种感觉)
: 被侮辱者向上申诉,
: 小组长用客观证据认为没有这样的意思;
: 使用者不服继续上诉,
: 群组长认为这个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 对,恁爸的确是很鄙俗的字眼,
: 但算不算贬低别人的粗话,
: 小组长也是用网络上的解释认为没有。
: 你要说管理者观念“逆其道而行”吗?
: 抱歉他们就是认为没有问题,
: 使用者一个人想法不代表大众观点。
: : 如果你这边同意目前结论的话
: : 那我会再往下一个流程进行
: : 谢谢
: 我的结论很简单,我用客观证据说话,
: 所谓的一般约定成俗牴触板规,
: 我一样依板规处理。
: 你可以有你主观意见,
: 我说过我绝对尊重。
: 你可以上诉了,
: 这封信请当作沟通证据之一,
: 记得连同其他沟通纪录。
1. 关于注音文的定义,我已经从网络上提供好几个出处的定义给你
2. 而各大版对于注音文的规范已行之有年,亦可作为判决的参考
以上两点才叫客观资料与大众共识
我再强调一次
中文字就是中文字,不会变注音符号
这是定义,也是最基本的客观资料
拿国语字典说那个中文字没有这样的使用方式,接着要把中文同音字超译成注音符号
好让使用者可以顺理成章的受到2.4版规的箝制
这是你个人对于文字与符号之间的理解有问题
连滥用自由心证都称不上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为申诉使用
请将我的原文转录至我的信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