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决(10.31修)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10-31 13:07:55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ZNcyj2m ]
作者: Bignana (八苦谛听)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申诉]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决
时间: Sun Oct 30 20:33:46 2022
判决主文:
请 ubcs/mother 任一板主于三日内取消申诉人(finhisky)之禁言并发布公告。
判决理由:
一、
本案涉及 L_TalkandCha 小组长(QQKKQKQK)于看板之发文,具特殊事由,予以受理。
检视申诉人检举文,板主受理本案证04,检举申诉人违反
GossipPicket板规第十三条。
使用者(QQKKQKQK)遭检举之案件为生活娱乐馆相关之事务,涉及部分本站职务,
虽应依“涉及当事人者,应由当事人提出检举”之要件予以驳回。
针对检举人亦具本站职务,是否为公众人务之定义,
在 #1ZL07n3Y (About_Life) 一文中,
群组针对本站职务是否具公众人物身分提到:
“......至于小组长、群组长、板主等是否为公众人物,
其主题为讨论本站群组事务,广义而言适用公众人物之定义......”
申诉人于文中提到Q君为小组长乙职,且直属于 L_TalkandCha 小组,
Q君被检举之文章提到相当篇幅之群组事务,针对证05、证06检举案乙文,
申诉人提到针对生活娱乐馆群组相关八卦性质的言论,并依Q君具 L_TalkandCha
小组长身分乙职,应知晓其相关规范,并以“攻讦他人为目的”、
“挟怨报复”等语认为其违规。
在板主来信说明后,群组重新审理,仍保持
“使用者对小组长乙职应知晓相关规定之立场为情理中事”
纵然公务看板可以以较高的强度维持秩序,但申诉人所提及之内容,
属使用者检举标的,纵然充满主见,但按前开说明,Q君为 L_TalkandCha 小组长,
其检举内容亦为表达其对小组长乙职应对群组事务更加理解之言论,
用字称不上挑衅,可认定为申诉人对其张贴相关群组八卦不熟悉,
而所提出之推论,并无不妥。
本案维持,撤销 GossipPicket 之处分,请板主按主文处置。
二、
小组长于判决中提到:“挑衅、谩骂亦属于心证部分
既用合议制审理此案
组务这边认为 经半数版主同意违规后就有共识即成判例
亦认为版主群会用公正的态度去处理每一件申诉检举案
此案半数人认定 组务会尊重版主群之决定”
小组长之裁决权并非全然的尊重板主判决,需要其站在小组事务发展之角度,
针对申诉及检举案件本身提出小组之见解。
三、
针对板主共识部分,板主已有说明 #1ZNcSnuh (About_Life) 不认定其违规,
故无表达意见;对违规的案件 #1ZNcSrU5 (About_Life) 乙案为违规,
故已表达意见。
针对 #1ZJGdtl3 (L_TalkandCha) 之说明为小组长传唤,
mother 板主再次说明案情,并非补判。
四、
“是否因为被检举人具板主、小组长等身分,检举人谩骂、挑衅就可以免责”
本案为申诉人撰写检举文时,对被检举人张贴的相关文章作出的评论,
可能不够客观,其脉络紧抓检举主轴,也无谩骂之情事,
若挑衅以绳,尚论牵强。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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