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主张,板主自11/01起,长达一个月未处理置底检举文,并要求记予警告处分。
组务认为,板主职责,非仅处理置底违规检举案;经查11月份,板主仍有处理看板事务
之记录,未有申诉人主张,板主有失职的情形,恕组务不同意记予板主警告处分。
另检视本案申诉人寄予板主之沟通信,申诉人仅简单通知提醒板主应处理置底检举文,
未见有针对自身提出的检举案详加说明,以加速板主能快速了解案情。
请申诉人在寄予板主沟通信中,详细说明该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理由及其判定基准,并
尽可能协助板主寻找是否有相关的判决,以利板主能快速做出适当的判决。
综前说明,本案判定退回,请申诉人重新寄信与板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