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查本案沟通信
> 11956 17 9/02 iLeyaSin365 转 [证二] 不服男版版主barbarian72判决
其编辑记录
※ 编辑: iLeyaSin365 (42.70.230.165 台湾), 09/04/2019 15:53:26
依据组规第 11 条,证据经编辑者,视为无效。
请申诉人 iLeyaSin365 重新转录上列沟通信记录至组务板。
2)
检视板主处分公告中的说明
01│7-1板规订定原因是为避免少数偏激使用者,骚扰发文者
02│才会订立此条
03│但贵使用者却多次于文章内罗列数十位本板使用者为不欢迎推文使用者
04│引起板友议论,引发争端导致看板动荡
05│此一举动实非友善使用者之行为
06│故判定引战成立
07│累犯
08│水桶三十天
申诉人依据 2019.03.17 版板规 7-1,在下列文章中宣告不欢迎特定使用者推文。
> 51 4 8/28 iLeyaSin365 □ [抒发] 莫名其妙的振幅调变
52 8/29 iLeyaSin365 □ [抒发] 阴影有一半是大众给的
53 4 8/31 iLeyaSin365 □ [闲聊] 我有个愿望
54 9/01 iLeyaSin365 □ [闲聊] 松隆子的脸颊还回得来吗?
其争议为申诉人多次于文章中,宣告大量不欢迎特定使用者推文名单,板主判定
“引战”违规,是否适当。
组务判定的基准,仍会参考申诉人宣告不欢迎特定使用者推文名单的理由,是否合理。
针对上列四篇文章,
请申诉人至组务板逐一说明(by ID),宣告不欢迎特定使用者推文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