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Kay731之判决

楼主: steve1121 (o'.'o)   2018-04-30 00:52:22
援引组规
第 4条  对于板主行使的权力(看板文章管理权、制定板规权、看板隐板权)
     有异议者、板主需回避之申诉案、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得于本组
     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行通知,未于
     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一、被处分文章备份(受处分人需检附)或相关事证之文章。
     二、板主处分公告(受处分人需检附)。
     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第12条  检附文件需由当事者或板主转录至本组做为判决依据(如涉个资可寄
     给组务),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
     或转录之检附文件经编辑者,视为无效。
申诉人 moonmaker 仅提出申诉主文,未依组规规范转录申诉所需相关附件至组务板,
本案仍属缺件。
然板主 Kay731 已推文告知该处分案已改判,故本案判定予以退回。
若申诉人仍不服板主的判决,可再寄信向原判板主说明不服判决理由,
板主会判定是否改判,若仍不服判决,可至组务板重新提出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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