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gossiping板主群判决(wenshian0916)

楼主: steve1121 (o'.'o)   2018-01-01 21:47:03
检视本案申诉主文及相关证据,
使用者不服板主判定 wenshian0916 的推文
未达违反板规七的标准。
经查该检举案 #1QBWkqGL (GossipPicket) 的处理情形
> 78544 ! 212/11 hateOnas □ [推文] wenshian0916 552618 板规7 第二次
该案业经板主处理后标记为 ! ,并判定未达违规标准。
检视板主群于检举主文下的推文及沟通信中的说明,
板主认为 wenshian0916 的推文内容“垃圾甲检三小”,
由该文章的内容及推文中,可推论出指名对象为滥用检举板的使用者,
故判定未达违规标准。
组务亦认为滥用检举板的使用者,
无论是匿名使用者或非匿名的使用者,均应非属特定族群,
若为针对特定使用者,应依板规第十七条由当事人提出检举,
板主的判决并无不当之处。
针对本案
援引本站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简明版)
一.哪些人可以不服?
a.受处分人
b.关于特定个人权益之违规行为,其检举人
(所以非关特定个人权益违规行为的检举人,没有申诉的权利)
非关特定个人权益违规行为的检举人是没有申诉的权利。
故本案判定不予受理,以板主的判定为最终判定。
※ 引述《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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