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gossiping板主群判决

楼主: steve1121 (o'.'o)   2018-01-01 21:04:54
检视本案申诉主文及相关证据,
使用者 hateOnas 不服板主判定 kobe7610 CBING...等多名使用者
未达违反板规七的标准。
经查该检举案 #1QBWjX0h (GossipPicket) 之处理情形
> 78543 ! 212/11 hateOnas □ [推文] 551932 kobe7610 CBING...等 版规7 第二次
该案业经板主处理后标记为 ! ,并判定未达违规标准。
检视本案使用者与板主之沟通信内容,
使用者提醒板主群应正视群组长过去公告的要求
“板主群对于特定族群偏见与歧视违规案件,应充分了解该词汇是否有攻击之意,
 再作判定,勿于未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即作出“检举未成立”的判定,
 致特定族群有遭言词侮辱的感受。”
针对此点,
稍后组务将另发布公告要求板主群在处理前述相关检举案件时,
应重视及遵守群组长的要求。
检视该案多位使用者的推文内容,
针对其特定对象及具攻击性的推文内容,
例如:
台湾母猪是否属板规中所规范之特定族群的对象?
由板主的判定结果推论,显然非属特定族群。
若使用者不服应具体说明“台湾母猪”属特定族群的对象为何及其理由。
(具攻击性的推文亦同)
组务认为使用者在向板主群提出检举案或在沟通信中,
应向板主群提出说明,其违规内容中的特定对象及具攻击性的推文内容,
抑或以过去的判例等说明不服判决的理由,非仅以简单说明“不服判决”即提出申诉。
针对本案
援引本站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简明版)
一.哪些人可以不服?
a.受处分人
b.关于特定个人权益之违规行为,其检举人
(所以非关特定个人权益违规行为的检举人,没有申诉的权利)
非关特定个人权益违规行为的检举人是没有申诉的权利。
故本案判定不予受理,以板主的判定为最终判定。
※ 引述《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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