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Wanted版主gogin刻意水桶退文之行径

楼主: steve1121 (o'.'o)   2017-11-17 10:24:09
一、
援引组规
第13条  本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过30日之处分案(以处分时计)。
     二、超过30日违规案件(以发生时计)。
     三、跳板IP案件。
及群组公告 #18_S43RG (About_Life)
  “本站只受理为自己言行负起责任的使用者申诉,
   即日起以代理服务器或跳板等不明来源的使用者申诉,
   一概不予受理。”
故本组只受理为自己言行负起责任的使用者申诉。
然使用者 SomeStories 于群组事务板,文章代码 #1Q3Of3WX (About_Life)
已回文自承为使用跳板IP的使用者。
故申诉案判定不予受理。
二、
针对使用者提出板主在板务处置上的建议事项:
(一)本站各级规范,未明文制定板主不得设定任一使用者为坏人名单。
   针对使用者若遭受板主的处分,依规定使用者须先使用站内信与板主沟通,
   此一沟通程序,可视为使用者向板主提出第一次的申诉,
   板主会判定是否改判,若使用者仍不服判决,可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然若板主有设定坏人名单的习惯,若被处分人被设定为坏人名单的使用者,
   自然无法寄信板主信箱完成沟通程序。
   故请板主尽量的留意,若已知被处分人为坏人名单的使用者,应暂时解除,
   以利沟通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针对板规的修订,板主若于原板规以编修的方式进行板规修订,组务建议
   板主可另行公告修订板规条文的内容,若为加重罚则或修订为更严格的认定标准,
   应置底公告七日后再正式实施,以避免使用者误触板规及造成使用者的无所适从。
(三)针对板主一次大量使用退文处分,援依群组说明 #1OM0tAWU (About_Life),
   组务认为板主可重新检视使用者的处分案,使用者违规,遭退文的处分,
   若板主未能即时处理,导致使用者一次遭受多篇退文的处分,板主可考量
   使用者若非蓄意违规,可酌情减少退文数量(板主申请消除退文记录),
   如使用者为明显蓄意的违规,仍可维持原退文数量。
   (此为一组务建议,无论板主最终处置为何,组务都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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