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WomenTalk/ChenDao判决

楼主: steve1121 (o'.'o)   2017-10-23 20:58:19
检视本案申诉主文及相关证据,
使用者 moshenisshit 于本案申诉主文中主张
板规 19.B 违规之要件与板规 19.A 有所不同,
板规制订时已因应次差异而分为 A 与 B 等两个相异违规要件,
检举时亦必须独立看待,板主却在判决时将两者混为一谈,视为累犯,
使用者在被检举 19.A 时,所被检举的行为明显与被检举 19.B 不同,
板主不应判为累犯,故不服板主 ChenDao 的判决。
然经检视本案所附沟通信记录的证据,使用者与板主沟通时,
使用者仅诉求主张未违反板规 19.B 的规范,
未包含本文前项说明的不服“累犯”判定标准。
组务认为本申诉案之沟通程序,应属尚未完成,
使用者于申诉主文中诉求的不服判决理由,应与板主沟通信一致,
故本案判定退回,请使用者重新向板主具体说明不服判决的理由,
板主会判定是否改判,若使用者仍不服板主的判决,可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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