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组规修正说明 (2017.05.22)

楼主: steve1121 (o'.'o)   2017-05-22 12:43:45
本次组规修正重点为第三章申诉相关与第四章检举相关。
针对板主行使的权力有异议者,可于组务板提出申诉案。
关于板主行使的权力,包含: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2. 制定板规权
3. 看板隐板权
较详细的规范可至本组精华区 z-2 查询。
例如:
站规赋予板主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针对不适当的文章,
可依板规将使用者列入水桶名单,
将其暂停于该看板发言的权限。
若使用者对板主行使看板文章管理权有异议者,
可至组务板提出申诉案。
另针对板主违反站规、群组规、组规等,可于组务板提出检举案。
例如:
组规第 23 条规范

 板主若超过7日不克上线管板,需于本组发文通知组务,唯请假日期
 不得超过30日,且组务得视情况驳回请假之申请。除因不可抗力之
 因素无法完成请假程序,超过7日未上线且未请假并已影响板务运作
 ,将记予失职警告乙次。

若使用者发现板主有违反上述组规的情形,
得于组务板提出检举。
因此
对板主行使的权力有异议者,请提出申诉案。
发现板主违反站规、群组规、组规等,请提出检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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