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wanted版主missdeer禁言退文处分

楼主: 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   2016-10-11 20:33:56
 申诉人:waldo870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诉人:missdeer
申诉诉求:不服wanted版主missdeer禁言退文之处份及一些建议
申诉内容:
ptt是一个学术单位,也因为众版主的的努力才能达到今天的规模
众版主也非常辛苦,今天也不是很想浪费贵版资源
今天仅针对这件事情,而非针对版主或他人,本来也不希望见到这样的情况
我也有写信给版主陈情与沟通,也希望版主帮忙,惠与不要退文或初犯之酌量处置
真的很遗憾,版主从转信给我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复超过72小时,
寄信给另一位版主coolbecool超过72小时也没有回应
对于版规解读的疑虑,我也有与版主理性沟通了
个人不服申诉与建议原因有:
检视我的劣退原文,标题原意为 征求聊天,内文文意均为征求聊天,
当时也正在修标题跟内容,但被水桶之时是最初的文稿
仅有一行文询问本板收不到信之真相 [八卦],连提醒告知都没有就被
版主 "卦什么卦" 水桶了,有点被文字狱,有点感觉被嘲讽
但是仅一行文的二字就判断有点无言,收不到信何来的八卦之说,
板主 missdeer 援引前板主 VOT1077 的公告9-10,讨论征求八卦议题者,
视为闹板者,劣退并水桶一个月。
我想反应组务认为处置上有不妥跟失当之处,惟收到不信何来的八卦之说,
故本次前来申诉为此的争议,不得不申诉寻求我的权益及公正的判断
此案多次恳请板主,仍照原判,令人无奈。
恳请组务听求我的陈诉,另有一些建议,希望采纳。
申诉主要是针对一行文之不当判决,或判决过当。
1、根据wanted板规9-10,版主没有提醒(给予警告)使用者的义务,
但这种完全主观的判定却没有(公告或口头)提醒使用者就予以惩罚的作法是否失当?
版主并无以推文、站内信、水球或任一联络方式告知违反板规。
之前的版主还会提醒,这次一行文被禁的有点没道理。
之前的版规有提到
爬文原在之前的版规是公告说对于八卦类文章造成版友间过度讨论得公告警告并锁文,
或是删文处份。
为何要那么严重的退文处置?
2、依 Wanted 板的相关板规,以及看板文摘解释板规,
并无依个案判定且先前案例与我的都没有相关
并无法判断是否为违反wanted版第九条
(含板规 9-10) 。且板规未规范八卦的定义与细则。
我觉得板主 处分援引板规不当。虽提出 Wanted板规第九条,却未涉及第九条
严禁闹板文章、禁引战文(转录他版引战文亦同)。
  《违者视情节砍文或设退文,并水桶~永久停权处份》之情事,
仅涉及文章第九条之十,主条之不符,怎么能够用第九条之十来判定。
况且我的一行文就依第九条之十,而针对文意及版规,也显得判断我的句意有失公正。
再查我在本版历年来于版上之文意,均无闹板文章、禁引战文之前科。
这样的文只是聊天而已,更无讨论他板之内容。
更何况,我没有征任何版友的 的八卦图集 懒人包事件,
或是PTT所有版面事件 懒人包的文章出现
或是讨论相关议题
经查公告18(如上述),也与本人言词与行为并不符合。
不符合之要件,为何会因此项版规就被桶了,我觉得有不当判决,或判决过当。
本人所征求之聊天,所谈内容何来有事,
亦无法预见有"懒人包、档案"之可能性,故也无所求之之目的。
本人所征目的与内容是单纯聊天,亦无得知相关档案预见,何来求档、问卦内容之可能。
更何况,我都征求的是收不到信的了,何来八卦之有?
如果真的有收不到信还能有八卦,
如果收不到信还能有八卦,
那我也真的无奈,我也真的不是来闹板、引战。
3、本人遭劣退依板规第九条之十办理,然查板规第九条规范与本人行为不符,且无载明
有公告18之延伸。且于“八卦”未有明确定义上,即本人发文前即使浏览过板规,
依板规发言,都在版上那么久未注意有此一条规,亦无法得知板规与公告有连属关系。
这样子的判断, 一个月的水桶公告说明判定为“征求八卦”,
然我的发文是“征求聊天”,明显的版主判断且判决有不当
且从一行文意应该看不出真有“八卦”意图。
板主不应因二个字,跟一行文就判定,
况且文意是征聊天,都征求收不到信了,真的何来八卦之有?
且亦无与板主沟通信件中,板主所回复“判断是征求与版上相关八卦”之情事。
我也是看了不知道谁,我看到好多公告也没见到像我那样,
推文也有多数人不知道此规定,至少我看过上千个被桶公告,
但因为我这样一行文二个字就被桶的,这世界还有文字狱的?
况且我对wanted的八卦完全不了解 加上并不是我的原意,也非引战跟闹板。
看我所有在版上的推文、发文就知道 我跟wanted那些相关八卦根本沾不上边
对于一个一行文 不了解明确的字意 为何还能被说是征求八卦
怎么会知道收不到信了,有那么难以理解吗,这样的征聊天还能被退文?????
恳请版主跟组务明察。
版主劣文通知及申诉回复信件中(附一)均使用"征求与版上相关八卦"为规范标准,
然查本人因上述板规第九条及公告18,均无版主所说的"征求与版上相关八卦"
明文的那一行之中,
本人无法理解版主却因"征求与版上相关八卦"
而认定我犯上述板规第九条及公告18之道理。
然而我的发文,系针对长期征求收不到信件做出评语,非针对所有的“版上相关八卦”,
相关证据尚不足以判定为对“征求与版上相关八卦”之情事,且未明确有违反第九条
严禁闹板文章、禁引战文(转录他版引战文亦同)
  《违者视情节砍文或设退文,并水桶~永久停权处份》之情事。
4、
我未具体写出"收不到信"的心酸之相关情事,都不知道是第几次的心酸
然我对男生征聊天都收不到信,就因八卦二字被桶,虽然我也此无知所犯也很无奈
但即与公告之“八卦”诉求内容不合,且本意跟本不是如此,我也只是要聊天而已
即然无法判定是否涵括wanted公告之所列举之内容,且未有更明确之详细定义。
我觉得这样对我的判决很不合理,而且太重。
虽然我有写出两字“八卦”,我也承认,也是遵守版规的人,也向版主诉情非故意触犯。
但对不涵括在内,却仍被这样认定,还是今天这样的判决,让我觉得有失当之处,
今天来组务板提出的诉求,也是因为我初次违反八卦板的板规第九条,
然而版规9并无初犯条例,
版主说的是版规4才有初犯条款,无法帮助我。
我没有疑似违反板规第九条 闹板文章、禁引战文(转录他版引战文亦同)。
  《违者视情节砍文或设退文,并水桶~永久停权处份》之情事
这样就被判一个月加上半年的因退文而相关版无法发文,
我觉得这样的判决很不合理且很重。
为何我就不能如第九条所述违者视情节砍文呢?
为何不能够告知我一声就好呢?
难到没有任何的帮忙或协助我的方式吗?
至今我的退文都发生在汪踢版,您可以查我的所退文记录,
十年多来,在这2008天以来真的都发生在此版
这次这样会影响了我在股版、手机版、电影版的无法发文
就因为这样我就变成要180天后才能够在那些版发言
我这样子就莫名地被限制了部分版言论的自由
就不能依版规九,警告我一声,情节砍文就好了吗???
另查因板主所采用水桶参照为违反2008年时前版主所做公告,该公告兹因于当时八卦版
有重大事件因此前版主特为公告不得征求版面事件的八卦图集及懒人包,事件过后不
得征求八卦及懒人包并未纳入该版规规范细则中,
且本人之文章与此内容并无相关。
板主已知本人所征求的是聊天,是以先入为主之印象依上述板规对本人做出处份,
致本人现今被劣退加水桶的处置,我觉得原文并无违反板规9,恳求撤销判决。
也建议板主群修订板规,明确的定义此条。宜更改判罚准则,
看板针对违规行为的定义标准不一。我的文不应该因此规定所重罚。
另外,建议现任板主群,可修订板规,将“初犯条款”“条文管理”
和“八卦详细定义”罚则更加清楚划分。
今天我这个是个案,真的是初犯,且不为第九条所说的闹板文章、禁引战文,
且不可能会有这样的事
虽然板规即以明订形责罚度,但于像我这样的个案,应有初犯条款之沿用
不然,前几位的申诉已有此情况,若下一个人又像我一样,而且陈情还不行,
只望我申诉之陈情能有公义公平公正的判断。
5、退文机制为PTT的功能之一,由PTT站方赋予板主之权力,
许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罚则,如某板板规,
第一次被退文,需要三天才可去申请删除退文,接着会进入180天的冷却时间,
若是在这期间又被退文,则需要等待180天到才可申请删除退文;
"对于八卦类文章造成版友间过度讨论得公告警告并锁文或是删文处份"
上面这句这是版规公告提到的,为何我没有版规九的情况
也没有站规的违规情形
1. 违反板规之累犯或违反板规情节重大者
2. 恶意违规者
3. 恶意破坏看板秩序者
ptt的版主可以使用的处罚方式,包含以俗称的水桶来予以使用者在该版面禁言
(无法发文、回文、直接寄信、推文或嘘文)以及俗称劣退的劣文退回,
劣文数量会影响‘所有版面’的发言权
(比如劣文2篇的人就无法在所有发文标准设定劣文要低于一篇的版发文)
由于劣文影响的是我所有版面使用权(及多半的发言权),而且申请删除非常麻烦,
一般有经验的版主不随便于版规内制订劣文处罚。
今天被如此非常扯的规定,这样二字的判断就被桶了,
首先ptt本身具有很多热门版面,汪踢这样真的很令人心寒
而且另一位版主没有回复,可见对此争议,理应还我合理的发言权
但是我这样的提到,不该如此文字狱。版规居然禁止使用者提到八卦2字,
即使你不是征八卦,不管你是征聊天,有提到字,就文字狱重罚
即使我跟本收不到信,对物没有的东西,也不是人,都当八卦加重处置,
即使我跟他相关的公告内容跟本没关连性
而且还不可以说版规以外的地方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公告资讯…
而且也不详尽,判断偏颇,更惨的是只要犯一次,劣文就来了,
我的‘大半版面’的发言权就都受损了…
我是征聊天提到征不到信而已,没有八卦,没有信何来八卦?
就有这样罪大恶极吗?(这条版规现在加重成‘初犯’就水桶30天+劣文)
从适当性来看,罚则定的这么重,目标是什么?
好笑的是,目的原本是要防止恶意破坏看板秩序者,
我身为发文者今天跟本没有这样的意思,长期也是如此,就得到水桶30天+劣文,
请版主不要被良心蒙蔽了,但是不管文章内有没有那2个字,
其他的人发文有提出他版的内容,其他的人照样会推文寄信,跟本只是文字狱。
况且收不到的信 没有信根本没有恶意效果,
我在‘多半版面’的发言权就都受损了。
今天我要争取我的权益,也想要版规修正。
实务上也不可能直接把所有提出他版的内容,但没有提到八卦2字 擦边球的人造成,
先判决30天水桶禁止他们闹版(讲难听点,想闹版的知道规定,即便版面上被水桶,
照样可以多开分身发文,等于根本没意义,但我没有分身,2008天以来如一都是,
都在汪踢版不小心无奈被退文)
今天这条版规变成名副其实的禁句版规,有没有‘八卦’2个字,
就是你ptt很多版面有没有发言权的差别。
况且收不到的信 ,没有信如何有八卦?
真诚的想跟版主沟通,却没有丝毫同理心,写信给另一位版主也都没有回复
因为一行文二个字的争议,所以要用劣退我影响其他多半版面的使用权?
之前的版主还会好心提醒,今天来看汪踢版都不汪踢了,
第九条明明就提到违者删文,今天这个的一行文不足以判定,
没有信如何有八卦,不提醒退给的很随便。
让人不禁怀疑制定这堆版规的人,到底是有多喜欢妨碍使用者的ptt多数版面发言权。
记次警告到永久水桶的违规都有明确的行为认定,而且我还有编修,
被退文却是我最初的文句,之后有修正,但这样的水桶的违规又退文,
实在让人不禁怀疑制定这堆版规的人,到底是有多喜欢妨碍使用者的ptt多数版面发言权。
今天我没有以下的违规情形
1. 违反板规之累犯或违反板规情节重大者
2. 恶意违规者
3. 恶意破坏看板秩序者
这条版规制定也是有他的时空背景与目的,但今天完全没有顾及底下几个重点:
(特别多条版规也是,2008天以来我所有退文都发生在汪踢版)
1.适当性:
一行文句意争议,处罚条文对我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对该处罚对象反而版主难罚
2.必要性:
删文明显比劣退要无损害,使用劣退已经超出维持秩序的必要程度,
严重侵害多数人的权利,更让我的言论自由严重受创。
先前也有人因为像我这样也来申诉
3.狭义比例原则:
处罚退文不仅没达到保护版规的目标,反倒严重侵害版面使用者的发言权。
基于以上论点,加上在组务这版看到申诉过去也有其他人因为这条也来申诉,
加上不少对汪踢此版的申诉,我认为有建议跟申诉我的权益的必要。
而且我觉得我被一行文2个字就被严重处罚,我认为这是不适当的判定,
也严重侵害长期在ptt版面使用者的发言权,要我因为这样而且没有信何来八卦,
就要我在其他版180天才能够发文,这样合理吗?
先前被水桶我也想来申诉,也是因为一行文的句意,不过七天就过了,我很忙就算了
又发生这样的文字狱判定,反到还是让发文者的言论自由严重受创的危险,
我真的只是征聊天,堪称目前我看过最好笑最惨重的处罚。
恳请版主,管理员,针对此案,予以重新检视改判。
或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ptt站规,
我觉得判定退文与水桶处分案之判决不应该成立。
我也觉得版规对此应该要再省视
我不服板主 missdeer的处分理由,
认为原文并无违反板规9,恳求撤销判决。
望组长重新裁量,恳请板主或组务处置,还我一个正常的处置。
上述几点为本人申诉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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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转录时请不要改变文章标题,转录后再使用大T变更文章标题;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6-10-11 20:50:00
可是 版规就禁止征八卦了啊……
楼主: 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   2016-10-11 21:28:00
我申诉内容有提到呀退文2,转不过来文摘,看了文摘可以了解跟本跟我的不符
作者: coolbecool (友善的河豚)   2016-10-12 02:08:00
我个人从未收到使用者waldo870的邮件就算要修正版规 也不会既往追溯我意思是 真的需要调整版规 你还是会因为旧版规而无法因为新版规而解除水桶 删除退文等版主群讨论后 仍然会维持原判决 待小组长裁决更正 日前应清理信箱 误删使用者waldo870之信件并非我不受理使用者waldo870的申诉案而是因missdeer版主已受理此投诉案 我便不予回应如有造成不便 我个人在此致歉但基于版规九之释义 我仍会维持原判决
作者: miyako126 (I'm Mimi)   2016-10-12 12:32:00
最后四行留着即可 其他都满废话的需要帮浓缩内容吗 ???
作者: FromIpanema (C'est Moi...)   2016-10-12 12:52:00
朝圣奇文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6-10-14 21:06:00
这个CASE 组长判的还不错耶~至少恢复了文章的合理性了
楼主: 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   2016-10-17 20:39:00
至少花了我宝贵时间写的,希望建议听的进去...
作者: corona (可乐娜~娜姐)   2016-10-19 22:02:00
对不起 太长我直接en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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