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件] wanted版主missdeer判决争议

楼主: hsinlu (欣)   2016-10-06 19:40:17
案件类别: 一般/速件 (速件资格请参阅组务板规)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诉人:missdeer
申诉诉求:(1)请求解除水桶 (2)原文转回本版
申诉内容:
汪梯版主missdeer(下称版主)于系统时间Thu Oct 6 19:21:29 2016对本人
施行水桶[证1]之处罚本人不符特依相关办法提出申诉
1.板数依据汪梯板板规7-2.不允许针对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关征求,
如果需要请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该板友。[证2]
2.本文如下
作者 hsinlu (欣) 看板 Wanted
标题 RE: [问安] 统一发票兑奖
时间 Thu Oct 6 19:11:11 2016
───────────────────────────────────────
大叔
其实有更方便的方法
大叔您有听说过手机条码吗?
您可以去申请手机条码以后开手机app
就可以把所有名下的发票对完呢?
方便吧....XD
而且还多了2000次的2000元中奖机会喔
更可以直接汇入您的户头呢
[证3]
3.系争争议点大叔为一不特定第三人之语法,在该板上有多少大叔未知在数?但仅以大叔
说我留言给特定人或id,显有不符合该板规之构成要件之处
4.经根版主讨论后版主请我迳洽组务板[证3],望组务赐判决如申诉主文,以表公道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6-10-09 16:22:00
老实说 这种判决一下 未来征求版都不能回文了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10-09 20:26:00
老鹰傻了吗? 早就不能回文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6-10-10 17:20:00
我没傻 我的意思是指 征求-回应 是征求版的常态有需求才会有人回 应该是征求版最原始的精神但是这样禁止回文的作法 已经把这个版最原始的精神封杀了 应该吗? 不能自动回文 与不能回应 是两码子事那如果真的要坚持不能对特定人的话我看连推文也关一关 不是吗?我只是觉得 这样不是很适当 但版主觉得应该 就这样吧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10-12 23:19:00
他们爽我们也无可奈何啊 不要看就好 反正哪里也只是拿来刷文章数量的
作者: FromIpanema (C'est Moi...)   2016-10-13 02:03:00
朝圣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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