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6-09-12 01:26:13建议jobli延续之前小组长宣判的格式,例如....
【裁判字号】 D0xxx
【裁判日期】 民105.08.30
【裁判案由】 xxxx 检举 xxxxx 板主 xxx 案
【裁判全文】 ....
另有主文和说明。不然目前的格式很容易造成资料缺漏。
且应把分类设为[宣判]而非[公告]?
呵呵 裁判字号 是一个不是法官硬要觉得自己很牛逼的作法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12 09:49:00法院的裁判字号只是方便查找的编码而已,楼上想太多了
然后呢? 之前的小组长是法官?编号自己的事情啦 找不到是自己的问题
其实我觉得现在这样也不错 言简意赅 也减轻小组长负担不过是可以注明缘由(譬如谁检举/申诉谁)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12 14:30:00我没有说之前的小组长是法官,我只有解释裁判字号设立目的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9-12 15:18:00现在这样简单很多啊
楼主: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6-09-12 15:53:00这些格式都是有意义的,方便板内指涉、下判决以前也可以再重新看一遍资料,确定逻辑没问题,再者也让人信服小组长资料审阅是否缜密、完整。倒觉得判决不一定以解决速度为重,服众才应该是首位公告写得太简陋 到时又被板友说小组长和板主沆瀣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