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5] 不服Womentalk板主StitchClara禁言判决(信件)

楼主: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07-18 09:29:26
※ [本文转录自 DenTisGirl 信箱]
作者: DenTisGirl (洛飞梦梦)
标题: Re: (SnowAmy) [申诉] #1NXcRGce (fwd)
时间: Fri Jul 15 02:28:26 2016
版主万安,
收到版主的回复了!有劳版主,不过我对回复内容仍有些困惑...
以下讨论稍嫌无趣甚至钻牛角尖,但厘清法规(近于网络刑法)模糊之处,
对女版往后之发展或许甚为必要,为此只能再请版主提出更进一步解释。
针对最近一封回复:
※ 引述《StitchClara (阿芸( ⊙_⊙)≡☞o──★)》之铭言:
: 7/11 慧慧遭女版水桶。
: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看板 WomenTalk
: 标题 Re: [闲聊] HuiHuiwolf是不是也有问题?
: 时间 Sat Jul 9 20:10:22 2016
: ───────────────────────────────────────
: 文中引文之讨论串,已明确公告禁止讨论。
然而当时的公告(见资料一),是禁回该讨论串。
而回字的涵义:
(1) 未于公告中定义。
(2) 未于版规中定义。
(3) 以Ptt内用语来看,最接近之做为系"回应(y)于看版(F)",即"回文"。
且视公告前后文以及版主自律条款2推测,应为最接近公告本意之意义。
=> 针对版主前封信内引述之内容,其来源系"复制(包含ANSI彩色)(Y)"并"贴上(P)"
某[公告]内文,而非该当讨论串,动词内涵与受词对象皆不符合。
(4) 以Ptt内用语来看,广义之做为包括"回文"及"推文"。
(5) 以一般口语用法,可做"回复"解。
=> 版主前封信内引述之内容,以文章#1NXcRGce (100147)内文判断,
引述之作用仅为证实水桶一事之真实性,
并无附上我个人对该引述内容之相关心得或看法,亦不符合"回复"一词的普遍认知。
综合以上讨论,版主前封信内节录之文章内容并不符合公告禁止之行为。
如有理解不当之处,还请版主释疑。
DenTisGirl
(资料一)
作者 SnowAmy (小雪) 看板 WomenTalk
标题 [公告] HuiHuiwolf 讨论串禁止回复
时间 Sat Jul 9 20:27:19 2016
───────────────────────────────────────
该讨论串原文 因违反板规13
已被 StitchClara 板主判罚
>101024 7/09 - □ (已被StitchClara删除) <mm0107386>板规13
基于女板对女性之感受 应予以保护 避免被持续公审
此案亦已属司法案件 针对被公审所可能造成的2度伤害应尽量避免
2016/07/09 20:40:00 起
"HuiHuiwolf是不是也有问题?"
此讨论串禁回 违者板规7 30d
阿芸&小雪 联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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