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park1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WomenTalk
被申诉人:StitchClara
申诉诉求:滥用板规四
申诉内容:
我在6/09/2016 于WomenTalk板转发了一篇
“转 [公告] 试运作〈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遭WomenTalk版主StitchClara禁言处分。
1)根据WomenTalk 看板板规[4]
4. 任何转入文章(不含自己文章及关于本板的站务或组务公告),
新闻及发表新闻等需附60繁体中文字心得(无意义凑字数不算在其中)
(转录文章内推文需全数删除)。
违规者给予删文或禁言3日、7日处分,
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分。
2)根据WomenTalk板规内容,我转录的是女板相关公告文
应该是括号内的例外关于本板的站务或组务公告
不需附60字心得
要求板主StitchClara 改判释回 并附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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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