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提罢免申请理由,第一点同前篇说明。
板主被申诉案件次数的多寡,不足以构成罢免连署的理由。
二、第二点,为个人之申诉案件,然若能说明板主于多数案件
(包含自身的案件) 未充分说明处分情形,则属“公众议题”。
“难道法官办案可以随便判你有罪然后跟你说不爽去上诉吗??”
已属情绪性用词,不得以此作为罢免理由。
三、案件的改判与否,在于群组对于板规的解读角度,
与板主可能有所不同,并非绝对的对错。
此案重复提出申请,业经发起人修改罢免申请理由,群组已驳回两次。
不再受理此罢免申请案件。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铭言:
: 申请事项:罢免 gossiping 版 blaz 版主连署
: 申请看板:gossiping
: 申请人 :XDDDDDDDDDD
: 申请内容:
: blaz 行事作风非常不严谨,使得许多使用者受了莫名之冤,也让组务要处理的事件过多。
: 再者 blaz 根本就没有依照版规执行水桶,我那篇哪里政问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 版规定出来就是要依照版规执行,而非以自己的立场或自由意志水桶使用者,
: “反正DPP 520后全面执政,到时看他要怎么办。”这句符合政问哪一个点 blaz 没说明,
: 直接丢给组务,难道法官办案可以随便判你有罪然后跟你说不爽去上诉吗??
: 且近期的审判结果,许多案件是 blaz 个人意志,并未依照版规执行,故提出此罢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