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lturtsamuel 信箱]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标题: 不服水桶判决
时间: Wed Apr 13 02:55:45 2016
如题
这是我的推文
→ lturtsamuel: 原来还没吵完啊 告诉你啦 健保名叫保险 稍微了解一下 04/12 02:53
→ lturtsamuel: 就知道这哪算保险啊 你这种付了保费能爽用的心态 正 04/12 02:53
→ lturtsamuel: 代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 04/12 02:54
→ lturtsamuel: 当然这主要是制度的漏洞 但你爽钻制度漏洞 我爽骂你 04/12 02:54
→ lturtsamuel: 互相而已。 04/12 02:54
这边的 "我爽骂你" 并非意指我在针对原po
而是叙述一个一般性的道理:
你钻制度的漏洞是你的自由,批评(骂)你也是我的自由
否则钻制度漏洞却毫代价,未免太便宜了
将这段文字视为指定人称、犯行公允,未免太过了。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我认为原po并没有想要厘清健保的制度漏洞
只是想要大家同仇敌忾帮她出气
于是我留下以下嘘文
嘘 lturtsamuel: 你这样得了便宜还卖乖好吗? 04/12 03:13
→ lturtsamuel: 看你种种回应 你根本不想厘清事实 只是想要我说挖好 04/12 03:13
→ lturtsamuel: 可怜喔 拍拍喔 惜惜喔 那给你个建议 滚去FB 04/12 03:14
这段文字在女板并不罕见,应属言论自由的范围
不带一个脏字,或许"滚"这个字有些激烈
但每天都有叫我滚去西洽、滚去八卦、滚去脸书的板友
我若一一检举、一一成立,岂不天下大乱
我明天开始会检举这些叫我滚的推文
若他们没有被桶,我会把这样差别待遇的判例送到组务申诉
请版主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