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之判决

楼主: icq150220 (龚龚)   2016-04-12 12:20:18
 申诉人:icq150220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诉人:blaz
申诉诉求:解除6个月水桶及消除1篇劣退纪录
申诉内容:
我在八卦版贴问:
最近因为神经病砍人事件多,所以台湾政府开始抓神经病要管制,我放上警察单位的统计
刑事案的性别比,想要讽刺政府大动作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行为脱序。
台湾政府因为王嫌疑似有精神疾病,大部分人无知的认为精神疾病患者会随机杀人,政府
因此神逻辑的也认为精神疾病患者=会杀人,这既没统计也不符合逻辑的行为非常超过,
且比对新加坡那位批评李家的少年莫名被冠上精神疾病且强制就医,我认为政府这样的行
为已经太超过,因此认为身为公民,该对这失序的政府做出批评,发此文讽刺政府无作为
,且贴标签的行为毫无意义,若贴标签可以预防杀人案件,那依照他们统计的结果来看,
把台湾男性抓起来可以防止大半的杀人案件。
我的文章绝非针对台湾男性,而是针对政府的行为,网络上亦有人引用相同数据批评政府
的行为,不只我。表示,引用此数据绝对不是为了跟男性同胞们引战,而是觉得政府的行
为不符合逻辑!
http://i.imgur.com/5qFpPtz.jpg
我不认为批评政府的文章属于引战,因此不服blaz版主的判决,希望能解除6个月水桶及
消除1篇劣退纪录。
而我在4/7及4/8皆向blaz私信沟通,但过了3天他皆没回复,因此我直接来此申诉!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