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符 wanted 板主 redskyfly 判决

楼主: BerITh (恋爱修理亮)   2016-03-17 20:54:56
 申诉人:Berith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诉人:redskyfly
申诉诉求:任意引用板规,沟通后无法改变其心证
申诉内容:
证据1~4 沟通的来往信件内容
最末我有回复该版主,询问这样的话语何来"质疑"之意
但因为未存盘且版主未再回复,故站内信沟通无效
本人申诉在于版主不当引用板规治罪,9-1 1.举凡洗板、以相当不恰当的言词
针对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针对本人询问"相当不洽当的言词"之定义时,版主并未阐述其见解,
仅回信告知"自嘲可以 针对不行"这样的解释
我主张,版主应对板规定义之"相当不洽当"予以解释,然很遗憾版主只字未言,
那是否我说汪替版友都是好人都可以被视为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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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03-17 21:22:00
公告可按大写 F 转录回信相,相关证据转录后请勿编辑。
楼主: BerITh (恋爱修理亮)   2016-03-17 21:25:00
可是会寄回我的电子信箱 并非站内信箱.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03-17 21:27:00
改成 ID 就会寄回站内信箱。
楼主: BerITh (恋爱修理亮)   2016-03-17 21:28:00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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