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5] MenTalk/Asanoizumi 滥权

楼主: steve1121 (o'.'o)   2016-01-31 02:33:35
※ [本文转录自 MenTalk 看板 #1MYfXjjA ]
作者: gun5566 (惦惦) 看板: MenTalk
标题: [公告] MenTalk 板规 (2016/1/4)
时间: Tue Jan 5 00:06:01 2016
1. 本板为MenTalk板,禁止发表、回文(下述条文皆简称发表)无关本板之文章,
紧急事件或转录经板主同意者不在此限(条文所称之文章内容及包含文章及推文)。
2. 文章内容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酸人等行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处分,恶意连续推文视同挑衅,违者处禁言30日以上。
3. 文章内容含推文禁止广告性质文章(问卷需征得板主同意),违者禁言15日+删文。
4. 文意过于简略者(30字以下,字数计算不包含网址与贴图),违者删文。
5. 禁止公开他人水球记录、信件、照片、个人资料(未经当事人同意),
   经当事人检举后,违者禁言30日。
6. 非板主禁止发表[公告]类别文章,违者禁言7日+删文。
7. 为避免洗文,单ID每日限发5篇文章,包含自删与板主删文(公告文不计),
违者禁言7日。
8. 转录文章需符合板规并征得原作者同意,且需增加30字以上心得,违者禁言7日,
转录同作者本人不需心得。
8.1 转录文或转录文所附带之推文违反板规,则视同转录文章之id违反板规。
9. 有特殊举办活动及特殊公告者之相关文章,以另行之公告为主。
10.禁止恐怖连结、恶心连结、病毒连结、18禁连结,违者禁言30日。
10.1 张贴汇集大量资料或搜寻结果之连结,张贴者须对其全部内容负责。
11.经板主警告一次依然违规者,视为闹板,违者禁言30日以上。
12.使用者于禁言期间,禁止分身发文或推文,经帐号部判定为同一使用者帐号时,
  原禁言帐号及分身帐号除违规之禁言日数外,追加禁言120日,
第二分身再度违规,则全帐号再追加120日,以此类推。 
13.违反上述规定文章,板主群有权删除或保留。
14.检举请于置底检举区推文。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01-05 00:08:00
tracking日从现在开始?
作者: 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2015-01-06 10:53:00
对啊 当然是这样 不然从新板主当选在开始好了吧我检举 cixgm 的文章 用旧板规来处理吧不对 旧板规比较松 干脆用新板规好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