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MenTalk/Asanoizumi 滥权

楼主: steve1121 (o'.'o)   2016-01-31 02:29:47
检举人 : steve1121
检举对象: Asanoizumi
看板名称: MenTalk
诉求内容: Asanoizumi 扩大板规解释,滥用板主权利,致使本人权益受损,要求记予警
告一次。
检举事由:
1. 本人于 1/24 于该看板发表三篇文章,因该三篇文章与板务有相关,所以使用[板务]
之分类标题。(如附件1~附件3)
2. 本人于 1/25 发现 Asanoizumi 将本人的那三篇文章删除掉,理由是内文字数(不含引
用资讯部份)不足30字。(如附件4)
3. 本人查询该板发文时所适用的板规(如附件5):
4.文意过于简略者(30字以下,字数计算不包含网址与贴图),违者删文。
本人认为那三篇文章内文并非过于简略,亦有超过30个字以上很多,因此不服判决,
所以于1/25寄信沟通(如附件6)。
4. 超过三天未回应,所以检举 Asanoizumi 扩大板规解释权,滥用板主权力,致使本人
损失那三篇文章的 p 币奖励与三篇文章有效数量。因此,要求记予警告一次。
5. 本人那三篇文章皆于 2016/1/24 所发表张贴,该文章是适用于附件5之该版本之板规
,且 Asanoizumi 于 2016/1/25 00:02:24时所发表新版本的板规1.3中并无明文规定
引用资讯不列入字数,并于 2016/1/25 00:34:50 无故滥用板主权利删除本人那三篇
文章,在本人于 2016/1/25 01:40:41 寄信沟通抗议之后,Asaonizumi明知自己因板
规无规定并不能随意删除板友之文章,心虚后即于同日 2016/01/25 19:57:28修改板
规 1.3 加入“引用资讯不列入字数计算”,如下:(附件7)
1.3 请勿发表正体中文未满30字,或以电脑观看为一行文之文章。
签名档及引用资讯不列入字数计算。违者删文不另公告。
※ 编辑: Asanoizumi (220.136.241.159), 01/25/2016 19:57:28
推 hateOnas: 请问 1957 的是改什么啊? 01/25 19:58
1.3 签名档及引用资讯不列入字数计算
因此,本人强烈质疑 Asanoizumi 在执行板务时太过于扩大板规解释权,滥用板主权
力,影响本人权益受损,再次强烈要求应记予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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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本组仅受理板主之行为检举,不受理看板违规检举。检举需检附以下文件,检
  附要件缺少者,将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检举。
一、[附01]证明文章。
  二、[附02]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1-31 10:32:00
使帝夫不意外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6-01-31 21:12:00
呵呵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2-01 00:31:00
科科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2-01 12:55:00
某版主挖上任之前 他人自删的文章都不叫滥权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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