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内文违规之处
英文有个字叫bitch,维基上说明那是除了母狗外羞辱女生最重的字。
可见中西方都觉得女生太随便就被男生上的话,不是很光荣的事
BITCH这个字眼就是污辱女性字眼,在女板使用并且还拿母狗来比较哪种比较羞辱女生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很多当爸爸、哥哥的知道自己的女儿或妹妹给人白玩白X
心中也很不是滋味的。像荣恩看她妹被哈利波特亲心中也是OOXX
‘自己的女儿或妹妹给人白玩白X’。性行为应属两情相悦,用白玩白X来形容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在in/out间女方所能表现的肢体语言给人类的感就觉就
比较"拍谢"(台语),
就像gay的1/0号间,谁上谁被上,也有类似的道理
女板并非18禁看板,‘谁上谁被上’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台语才会有XX娘等三字经的产生,
而没有XX爸三字经的产生。
以国骂三字经来强调被污辱的性别,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问题在于捅人和被捅的两方,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女板并非18禁看板,‘捅人和被捅的两方’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其实还是他说的那样,和同居被白睡是八斤八两,若没结婚算是亏大了
女儿不听话,成了他口中的贱x
‘和同居被白睡是八斤八两’。性行为应属两情相悦,用被白睡来形容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我怎看都觉得他之前说的没错,是他女儿不听话,
所以才成了他开骂的那种贱x
‘认同前文文中鄙视女性长辈言论,是他女儿不听话,所以才成了他开骂的那种贱x’。
性行为应属两情相悦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同居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试用知道适不适合自己。
但试用本身有其坏处,
‘同居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试用知道适不适合自己。’。
以试用来形容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将女性贬抑成物品等待被试用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坏处是试用可能会毁坏试用品,如年老色衰、堕胎不孕、性病(最常见的如HPV)
或被当试用品太久,老了没人要
‘毁坏试用品,如年老色衰、堕胎不孕。老了没人要’。
以年老色衰、堕胎不孕。老了没人要来形容女性。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当社会上试用品多,有人就干脆不买游戏人间
变成强者不断试用,弱者只能接人家的试用品
‘当社会上试用品多,有人就干脆不买游戏人间。’。
将女性贬抑成物品等待被试用、被购买。
此段发言违反板规
1.攻击侮辱或骚扰调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处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恶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发表猥亵或客观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惧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此篇文章违规处太多,内文大量充斥物化、贬抑、攻击女性言论。
视为恶行重大给予永久水桶并退文处分。
使用者申诉文其他部分过于冗长且无关被处分文章,就不回复了。
maxxsu
※ 引述《heeroyu (台大宅神)》之铭言:
: 申诉人:heeroyu
: 被申诉人:maxxsu
: 看板板名:womentalk
: 申诉诉求:maxxsu无法无天,提不出违规内容就判人永久水桶,特来揭露其暴行。
: 当然,还我清白,让我复权是应该的。若沉冤未雪,其暴行还是得被乡
: 民流传,在学术网络留下骂名。
: 申诉内容:
: 亲爱尊敬的小组长阁下:
: womentalk版主maxxsu实在是有够过分的。
: 说台大宅神在下我,违反版规必须永久禁言...
: 去信询问我文章内容哪里有违规事实,
: 版主却一副连说明都不打算说明,连解释都不想解释的-BJ4的态度。
: 试问,可以这样处理版务,这样草菅乡民权益的吗?
: 这种态度简直是吃人gogo(台语)。
: 阿扁错了吗? 阿扁错了吗? 难道阿扁错了吗?
: 阿宅错了吗? 阿宅错了吗? 难道阿宅错了吗?
: 有那么严重吗? 必须把阿扁关到死???
: 有那么严重吗? 阿宅错在哪呢? 必须把阿宅桶到没有靠岸的一天呢??
: 阿宅是真的犯规,还是说话比较直,以致犯了女人版的大忌呢?
: maxxsu,你说啊! 快说!
: 拜托至少稍微说明一下,一下下、一点点就可以了。
: 这样的要求会很过分吗?
: 会吗? 会吗?
: 你说呢?
: 你说勒? 你说勒? 你说勒?
: 说请楚讲明白,"有这么难吗?"
: "有那么严重吗?"
: 偶阿宅哪里有错,错的那么严重,要一次被妳"桶到天荒地老的"??
: 如果你能找到阿扁贪污的証据,阿扁给你们关到疯,关到死都没关系。
: 如果你能找到阿宅违规必须桶到世界末日那一天的証据,阿宅给你们桶到溼,
: 桶到永远靠不了岸都没关系。
: 可是maxxsu却什么也不交待。
: 说清楚,讲明白有那么难吗?
: 还是,maxxsu根本就提不出所谓的违规事实?
: 永久禁言是多重的处分,可以这样随随便便吗?
: 无凭无据的,可以吗?
: "莫需有"的罪名是可以的吗?
: 这....这....太过分了!
: 要永久桶一个人,也请指出他哪边违规,达到可以处以永久禁言的标准。
: 这不是一个版主分内该做的事吗?
: 这不是任何有基本法理常识的人都觉得再基本不过的事吗?
: 而版主maxxsu给我们什么?
: "nothing"! "nothing"! "nothing"!
: 什么也没有!
: 我不要求"everything",至少你要给个"something"吧!
: 什么时候开始,ptt的判决可以这样判的,还是永久禁言耶!
: 难道说"别人的囝仔死卖了"(台语)?
: 桶的是别人家的孩子? 所以就可以这样随随便便吗?
: 台语说"生眼珠不曾看过这样的代志",这简直是太过分了,根本是无法无天。
: 台语说,"做代志嘟嘟啊好 的 好"!
: 不要太超过喔..
: 这几天香港发生了占中游行,让我深感:
: 香港即便再不民主,特首即使不是直选的,也不致于如此的滥权无理。
: 经去信沟通,
: 版主maxxsu,完全提不出内容哪里违规,
: 却莫名奇妙的要我看他平常公告是如何公告的。
: 意思好像是说"她向来的习惯就是不需要提出违规内容,就能随意判人水桶"?
: 我认为maxxsu"妳过去如何公告的,那是妳家的事...."
: 错的事做100次还是错的..
: 在白色恐怖的时代,可以随随便便判人死罪,最后尸体也不给你
: ,或只留给你烧好的骨灰坛。
: 难道说,ptt可以这样胡作非为吗?
: 以前的反人权陋习一再重复就合理吗?
: 这样什么样的回答.....
: 今天ptt有那么黑的吗? 有那么不透明的吗? 连道理都不打算说了吗?
: 我只知道在ptt任何讲道理,负责任的版主,在判决中都会具体指出其内容哪里违规der。
: 任何乡民需要的就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