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检举人应负误判之责任

楼主: steve1121 (o'.'o)   2014-11-07 02:53:02
检举人为板主减轻负担 提出检举事项故是好事一件
但若是浮滥检举 不仅造成板主工作上的负担
被检举人因不服而上诉 也造成组务上的工作上增加
制造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也让许多被举人因误判 而影响发文之权利
然而 若是因为误判 而造成的机会成本(冤狱/板务)
检举人似乎不用负任何的责任
所以检举人就心无旁贷的大量检举 若板主没有依照检举人之标准做判决
检举人就往上申诉板主渎职 有些板主可能就因此受检举人之牵制
然而 就让检举人凌驾板主之上 其检举人之心态可议 (选不上板主 就整板主)
所以 本人建议检举人必须实名检举 并且必须为检举之案件负责
检举人在检举板发文检举文章 应该要有P币之奖励
但检举人因误判所造成的 冤狱/板务 也应负责任
例如:#1KLOh6ek (L_TalkandCha) 之案件造成使用者 fanssica 等七人之冤狱
检举人应也因浮滥检举 体验一下被浸水桶之感觉
当检举人体验浸水桶之后 再下次做检举时 应该就会三思而行
检举人应该就会仔细的评断检举案件是否 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失去理智而送出
因为只要误判 检举人也会怕被浸桶 就会减少浮滥检举之案件量
最后结论:检举人若是浮滥检举 那跟网军洗板带风向有什么差别呢? o'.'o
作者: chingfen (疾风劲草)   2014-11-07 04:07:00
"检举"基本上是Ptt赋予所有使用者的权利请参考 新手板精华区 z-7-4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及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另外,你可以参考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此建议属于站规层次,请洽 PttLawSug。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7 07:28:00
公民觉醒板早以领先全球傲视ptt#1KMRH7s4(PUBLICISS_PT)#1KLOh6ek (L_TalkandCha) 部分证据已消灭 <=看原po文章写得四平八稳的 想来不难理解改判理由其奥妙之处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1-07 09:28:00
10/18 裁决 7/16 的检举未处理案此案件是 检举板主群未处理检举案 小组长直接判决这些检举案我没有把匿名检举人检举的违规文章备份#1JnfPmKh (GossipPicket) #1Jo7ZAI5 (GossipPicket)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4-11-07 10:21:00
你是不是根本没搞清楚 #1KLOh6ek (L_TalkandCha)这几个案子是因为 太久没审理。证据已失效,并不是乱判如果有冤狱。重点是在如何让向板主、小组长提出再审?[公告] 八卦检举板板规(2014.1.1) 更何况现行版规已经有了对于浮滥检举的处罚了。你有先看过版规?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11-07 15:46:00
该案系因证据已消灭。检举系站规赋与使用者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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