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不服gossiping板主iPad3判决

楼主: steve1121 (o'.'o)   2014-10-24 20:54:32
※ [本文转录自 steve1121 信箱]
作者: steve1121 (o'.'o)
标题: Re: [申诉] 不服文章检举 #1KFGmtc4 之判决 (第二次申诉)
时间: Sat Oct 18 23:28:02 2014
你做了很多 我都有看到 所以我才投你票的
但是你写那么多 让我找了好久才找到我要的关键字
就算我去申诉不服判厚问 结果还是会被你打回
我知道 厚问 这是一种依每个人的不同 尺度就会有所不同
我一直强调 我不认为 我的文章被判厚问成立
但是 你给我的答案就是 这篇就是厚问
我又提出 如果我的文章被判厚问 那板上有很多文章都要被判厚问 标准有统一吗?
但是 你又说明 这篇就是厚问
这样无穷尽的循环 我倦了 浪费我们彼此太多的时间了~~~
我直接下跟你讨论后的结论: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
※ 引述《iPad3 (只是个回忆)》之铭言:
: 您好:
: 基本上我根本就不会去怕得罪谁 = ="
: 板上非常流行一种名词,叫 [讼棍]
: 即,您一推文疑似对他不利,他就立刻去告您
: 或,板主更衰
: 一水桶,就立刻被告 [妨碍电脑使用罪]
: 事实上,前几任板主完全不敢动这种人
: 每当发文就装死,心想 [反正有四位板主、我不处理也没差啦]
: 而我水桶过这种人
: 且,于水桶后,我更提出分身查询案件
: 于过几日后,连同他的分身一并加重水桶
: 我一直是这个原则
: 您有违反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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