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9 ] 不服 gossiping/ lavchi 判决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6-29 12:35:12
※ [本文转录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Lavchi (拉维奇)
标题: Re: 不服 水桶kay731 判决 
时间: Sat Jun 28 09:27:00 2014
依照 SOP 流程应该是可以了 XD
※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 引述《Lavchi (拉维奇)》之铭言:
: : 您好:
: : 关于这个事情我的想法还是一样的
: : 因板主没有分身查询认定权,报请小组长送ID_Multi帐号部确认分身
: : 确认后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询结果回报日开始加倍计算水桶
: : 我想实在是没有第二种解读方式
: : 您提到的证据“2/18 hateOnas R: [问题] 分身发言加倍水桶释疑”
: : 就如同同一条法律的文字,不同法官会有不同的解读方式
: : 但就这条文字
: : 我想把这段板规文字拿去问任一有一定知识阅读能力的人
: : 都会觉得是您解读错误
: : 严格来说,是当初想定某个 A 方案板规、但写出来的是 B 方案板规
: : 有人询问时,您回答了这是 A 方案
: : 但就文字上的效力而言,它确实指的就是 B 板规
: : 如同我上次与您沟通的内容,是当初板规文字订定不严谨,导致有漏洞产生
: : 至于您于板上回文解读的部分,明显是您的解读错误,我认为应加以修正
: : 错的,就是错的,并不能因为过去解读错误,就一直错下去造成更多板友权益受损
: : 过去把这段文字解读错误,并不代表日后的板主就得一错再错
: : 有人发现问题提出来了,就得重新检视这些文字,然后想办法导回正确的道路上
: : 综合以上
: : 我的想法与上次一致
: : 而且我想拿这段文字去问任何一个人
: : 得到的结果也都是一样,并没有 "重新" 这个意思
: : 单纯是当初写了一段不严谨的板规,阴错阳差又解释错误
: : 因为就字面上意思,确实无 "重新" 的语气存在
: : 故判决维持不变
: : 希望有回答到您的疑惑
: : 板主 Lavchi 拉维奇 2014/06/27 21:33
: 请问我可以申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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