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人于WANTED版回应版友文章 经版友向版主检举
回文部分之系统引述纪录 有违反版规7-5 PO出他人ID的情形
故版主发布公告 #1JfMHosK (Wanted) 给予一周水桶处分
本人对此公告判决不服 故提起此申诉
主文:
1.
该处分文章系 版友发问问题 之内容文章 #1JfLzGs2 (Wanted)
本人依据 PTT既有之系统设定
操作按 y 回文 回答问题
又 原文问题为 [问题] 有被排挤过吗
系要求版友们分享 被排挤之经验
本人所发文之内容 亦是本人个人之经验分享
并无有关原发文者的任何批评与指控
与板规七 所规定 私人恩怨之处分 相差甚远
2.
PTT之系统设定于回文时 本就会有 包含原文与作者之引述纪录
并非本人文章中所刻意打出来的
系统纪录字句 为 ※ 起始符号
〝引述《%ID% (%中文暱称%)》之铭言:〞 以此为接续字串
且为绿色字样
范例:
※ 引述《%ID% (%中文暱称%)》之铭言:
与本人文章内容 皆为自然输入之 灰白色字样
两者有明显差异
依照版主群多年的使用PTT经验应该很容易就能分辨才是
3.
故此判决处分 与版规内规定
7. 禁止将私人恩怨带到版上、随意散布他人资料。
《违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并水桶一周》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称部分亦须当事人同意才得发表。
一经当事人检举则不经警告立刻给予处份,检举时效为24小时,以文章发表
起始时间计算。
所谓 〝文章中〞 之要件 明显不符
因为 版规并无规定 系统默认字串 同属于文章内文之要件
如同签名档
有系统默认分隔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