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Wanted 版主corona 水桶判决

楼主: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4-06-27 19:27:28
主旨:
本人于WANTED版回应版友文章 经版友向版主检举
回文部分之系统引述纪录 有违反版规7-5 PO出他人ID的情形
故版主发布公告 #1JfMHosK (Wanted) 给予一周水桶处分
本人对此公告判决不服 故提起此申诉
主文:
1.
该处分文章系 版友发问问题 之内容文章 #1JfLzGs2 (Wanted)
本人依据 PTT既有之系统设定
操作按 y 回文 回答问题
又 原文问题为 [问题] 有被排挤过吗
系要求版友们分享 被排挤之经验
本人所发文之内容 亦是本人个人之经验分享
并无有关原发文者的任何批评与指控
与板规七 所规定 私人恩怨之处分 相差甚远
2.
PTT之系统设定于回文时 本就会有 包含原文与作者之引述纪录
并非本人文章中所刻意打出来的
系统纪录字句 为 ※ 起始符号
〝引述《%ID% (%中文暱称%)》之铭言:〞 以此为接续字串
且为绿色字样
范例:
※ 引述《%ID% (%中文暱称%)》之铭言:
与本人文章内容 皆为自然输入之 灰白色字样
两者有明显差异
依照版主群多年的使用PTT经验应该很容易就能分辨才是
3.
故此判决处分 与版规内规定
7. 禁止将私人恩怨带到版上、随意散布他人资料。
《违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并水桶一周》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称部分亦须当事人同意才得发表。
一经当事人检举则不经警告立刻给予处份,检举时效为24小时,以文章发表
起始时间计算。
所谓 〝文章中〞 之要件 明显不符
因为 版规并无规定 系统默认字串 同属于文章内文之要件
如同签名档
有系统默认分隔符号
作者: DREAMALLNET (我就是梦)   2014-06-27 20:16:00
有过案例水桶,不等于申诉就不会成功,也有可能之前被水桶的,并不知道可以申诉,版主本就不该依什么过往案例而水桶,应该是要依版规来判才能真正服众!!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6-28 00:41:00
GM偏向板务行之有年,现在看来是很讽刺
作者: MrSirius (天狼星)   2014-06-28 10:47:00
没有人是决对威权吧 要讲威权之前要看看那些检举者还不是因为被水捅而心生不满 GM应该也是会看该人在该版过往言论 也是要拿来当参考的 版主当久 总是雇人怨吧还有老鹰也有讲到 也是有人故意乱版吧 但版主有判定乱版?我觉得最大问题还是现在版主太宽容吧 换做老鹰会有那些乱版的人吗?
作者: ningyouwa (都是爱莉不好)   2014-06-28 11:26:00
当内文提到ID跟暱称让当事人不舒服的时候可检举,引述也包含,这是版主解释的版规。试问感到不舒服检举这样就算乱版吗?一开始老鹰提到这样使大家人心惶惶,现在被讲成是检举的人的问题,那最大的问题不就是版主解释版规的方式有误吗?难道检举他人版主受理还要猜测是乱版还是真的心生不舒服吗?这不是照成版主管版的困难,那什么才是困难。
作者: novterm (Gcup小女孩)   2014-06-28 12:23:00
既然提到要看检举者过往言论,那版主是否比照办理水桶文上的冷嘲热讽,推文威胁板友,不雅文字是否也要加入判断。不过这样GM也太累。
作者: joliecheer (幽默小姊)   2014-06-28 12:54:00
讲那么多也没用啦 还不是那句 不爽不要去要去那边就要忍受被酸然后被挑衅阿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4-06-28 14:37:00
过往言论?那板主自己讲一样的话没事?板主放的屁比较香?
作者: Callisty (香香五六)   2014-06-28 17:57:00
当事人不就是真真吗,这篇是谁检举的
作者: ningyouwa (都是爱莉不好)   2014-06-28 18:13:00
我就是当事人
作者: Callisty (香香五六)   2014-06-28 19:05:00
......啊所以是谁检举的
作者: fangbow (方宝)   2014-06-28 19:41:00
1. 真真间接承认是她检举老鹰2. 真真只是表示她是当事人 间接猜测她没有检举
作者: Callisty (香香五六)   2014-06-28 19:47:00
如果是 2. 的情况,非当事人没有检举权利吧
作者: ningyouwa (都是爱莉不好)   2014-06-28 19:53:00
我检举的阿,我本来就不喜欢被别人提到ID和暱称是版主让我知道原来可以这样子
作者: Callisty (香香五六)   2014-06-28 20:14:00
嗨真真 哈囉真真 妳好真真 晚安真真
作者: ningyouwa (都是爱莉不好)   2014-06-28 20:17:00
至少推文部分还有禁推文可以使用~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6-28 21:10:00
这篇会败诉的 板归中明文规定回文不得引用"他人资料"的你可以真对主题回文之 但回文中引言刻意保留即有指向性回文系统默认选项是有内文是否保留为引言的 非无法避免之
楼主: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4-06-28 21:44:00
^^^^^^^^^^^^^^^^^^ 对 默认选项就是 〝保留〞不是是否保留那里版规中 明文规定=> 回文不得引用"他人资料"???要不要说说看啊??回个文都还要注意 不能使用默认选项 说真的 WANTED的风气不该是这样的....
作者: blkblk (班泥yo)   2014-06-28 21:49:00
板归中明文规定回文不得引用"他人资料" <---第几条啊@@
作者: Callisty (香香五六)   2014-06-28 21:56:00
7-5,不过我觉得很诡异的是回文不算字数却算内文“--”后之修文不算内文却要受到注音文规范推文则无要嘛修掉要嘛加注包括引用之ID及暱称,一般使用者很难想到系统默认的回文也违反版规吧
作者: blkblk (班泥yo)   2014-06-28 22:02:00
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写清楚 引述的算不算在本文里面吧
楼主: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4-06-28 22:07:00
当初订这版规 就不会把引述 算在里面 不然就会像其他条文还会特别写出 看是要签名档 或是 其他修文方式等等EX:7-1 就有特别写出来怕也就是有人滥用的情形 如果怕人家回文 那就不要问问了问题 还怕回文被引述是哪招!??这是不合理的情形 所以当初订就不纳入这部分
作者: smartmulder (超氣質閃亮亮陽光美少龜)   2014-06-28 22:16:00
看到我头好昏..
楼主: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4-06-28 22:22:00
恩还是去看金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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