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GossipPicket版Bignana未达标准之判决

楼主: GeminiMan (GM)   2014-05-03 14:55:06
#1IxIqJGW (L_TalkandCha)
请转录补齐申诉相关资料。
四、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6) 本组不受理判决超过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于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 引述《osalucard (恶魔城)》之铭言:
: 本人主张申诉成功之前水桶效力实质有效,Bignana版主主张无效
: 经沟通后无共识,于此申诉
: 补强证据如下(复制贴上无修改,系统应留有纪录可供查证)
: 《ID暱称》fluteman (Pride of Scotland)《经济状况》小富
: 《登入次数》1840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325 篇 (退:0)
: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 《上次上站》04/23/2014 07:44:05 Wed 《上次故乡》114.32.167.200
: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时间序如下
: 判决水桶 Wed Apr 23 01:16:12 2014
: fluteman知道被水桶 04/23/2014 07:44:05 Wed (信件送达时间,不论拆阅与否)
: Beef推文时间 04/23 11:10
: fluteman解除水桶时间 Wed Apr 23 12:11:44 2014
: 依时间序可知fluteman因他篇文章被水桶,申诉成功后解除水桶,他篇文章被桶是为意外
: 在知道自己被水桶后,开分身Beef于文章推文发言,推文行为是为故意
: 由此本人认定为无因果关系,应针对故意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此外,不知如何证明匿名检举为本人检举
: 转贴证据依序如下
: fluteman水桶公告
: fluteman解除水桶公告
: Beef推文发言之文章
: 本人检举之文章
: 本人与版主沟通之文章
作者: osalucard (奥萨)   2014-05-03 16:21:00
#1JLv0x3S (L_TalkandCha)即为沟通过程。版主已明确表示沟通过程结束,请直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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