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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en78325 (Sheila)
标题: doen78325 tooth9判决问题
时间: Fri Sep 20 06:07:45 2024
版主您好,
有关我的帐号和tooth9帐号问题,我不清楚您是否有查过我们两个的帐号过往文章?如有查过,应该看得出来是不同人,甚至还可以知道我们彼此的背景应该不同?我们过去是情侣,现在是夫妻,同住在一起,当然网络IP是相同的,相信您也有收到我先生寄给你的站内信澄清我们的身分。
故这两个帐号虽然IP相同,但非分身帐号,况且我们发的是赠送文,非商业或政治文,乃出自善意而将自身不需要的物品增送给新竹需要的人
,也并非恶意违反板规。
依板规处理当然没问题,但是否刑度过大?期限过长?是否不合情理?
您一开始判赠送文7天重复发文,我完全同意此判决,因我未注意到板规不能重复发赠送文。
但后续您判tooth9十年与我的帐号3个月,我认为判刑过重,如当时知道会水桶或退文这么长时间,我们就不会发文,善意赠送物品给同为新竹的朋友,而是直接将物品丢弃。
浪费东西总比被误判为分身及无法发言来的好。
故请您重新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