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bia
被申诉人:skyjazz
看板板名:L_TaiwanPlaz
申诉诉求:取消#1cvkxE89 (L_TaiwanPlaz)之声明
申诉内容:
依照本版#1SC2YwNB (L_TaiwanPlaz)申诉流程之说明: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该使用者已经"两次"都没有与版主沟通之证明,申诉应该驳回。
小组长不应破坏申诉流程之精神,
#1cvkxE89 (L_TaiwanPlaz)应给予取消。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