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07-31 22:42:34申诉人:ms883050
被申诉人:a19870704
看板板名:HsinChu
申诉诉求:1.取消板规4-6之水桶判决 2.取消退文
申诉内容:
7/30日新闻导柯文哲确曾于111年(2022)12月4日,
在新竹市某建筑物内与高虹安会面,2人于过程中就新竹市政、人
才选用等议题进行讨论及意见交换。
本人因好奇柯文哲与时任新竹市长高虹安讨论之新竹市政,人才选
用,是否会影响新竹市都市更新政策,应属于与新竹市政息息相关
的重大事件,符合板规4-6之例外情况
然新竹板板主却将该案件认定为前市长个人行为,将相关议题讨论
新闻 和回文全部以板规4-6当中的个人行为退文和水桶
再者被申诉人就本人发问有关新竹市都更议题,并未依据版规迳自
认定违反版规4-6,任意曲解版规迳自水桶退文,本人私信a19870704
,对方竟以"公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回应至此,看不懂就去查查
字典吧"回复,可见该版主并未公正严谨执行版规。
有关水桶退文影响使用者权益甚钜,请取消板规4-6之水桶判决并取
消退文。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