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1] 不服HsinChu板主a19870704水桶退文之判决

楼主: fankt (fankt)   2024-07-28 09:05:21
※ [本文转录自 fankt 信箱]
作者: fankt (fankt) 看板: Hsinchu
标题: [新闻] 高虹安一审有罪将停职 依规定邱臣远代理
时间: Fri Jul 26 12:32:48 2024
高虹安一审有罪将停职 依规定邱臣远代理新竹市长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7260100.aspx
(中央社记者鲁钢骏新竹市26日电)新竹市长高虹安涉于担任立委期间诈领助理费案,台
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宣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规定,高虹安将由内政部停
止其职务,新竹市长职务可望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案,期间传唤高虹安及其前助理黄惠玟、陈奂宇、
陈昱恺、王郁文等人,合议庭订于今天上午11时宣判高虹安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有期徒刑
7年4月,褫夺公权4年。
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长涉嫌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
刑者,内政部停止其职务,由副县市长代理,副县市长出缺或不能代理,由内政部报请行
政院派员代理。
地制法也规定,县市长因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内政部解除其职务,应在3个月内完成
补选,但所剩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补选,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至该届任期届满
为止。
1名司法界人士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是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起诉
高虹安,是属于可上诉三审之案件,通常到三审定谳市长任期应已结束,因此即便高虹安
遭最高法院判有罪,可能已无解职与补选等问题。(编辑:林恕晖)1130726
作者: dracula83183 (dracula)   2023-07-26 12:36:00
个人行为的话,板上哪一篇文章不是个人行为?
作者: partingglass (传教士)   2023-07-26 12:38:00
前市长只会贪污 没她根本没事的概念板主在忙着抽插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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