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汐止板板主 eltonchung 不处理公布站内信

楼主: changyuheng (张昱珩)   2023-07-19 17:48:07
原诉是“板主未于时限内回应未经同意公布站内信这项看板违规的检举”,
但从板主的回文中没有看到针对不回应这项行为做合理的解释。
下面直接在板主回文中做回复,希望板主可以再想一想:
※ 引述《eltonchung (Elton)》之铭言:
: 主因是C大在板上赠送物品,M大写站内信讨论面交地点
: 而C大则觉得多了60公尺距离则是在是凹他,故直接站内信取消交易
原赠送文就写得很清楚,自取地点是“汐止车站‘附近’”而非“汐止车站”。
对方却以物品所在的社区距离车站太远为由,要求将地点改为汐止车站。
物品所在社区距离汐止车站才 60 公尺还说太远,很明显是在凹我外送。
如果对方有特殊原因,像是脚受伤,我直接寄给他都行;
可是对方看起来纯粹只是为了自己方便。
: 并在板上发文以分类为[黑名]标题公布了M大的ID,欲在板上讨论此事的合理性
我没有想要讨论合理性,只是站在避免有下一位受害者的心态跟大家分享。
: 在板上直接公开黑名单对方ID,对于对方有足够的杀伤力
: 所以M大才会在第一时间贴出C大直接回信取消的站内信想反驳
可以反驳,但就算心情激动,违规一样是违规。
对方可以描述站内信的内容,我不会不承认,但就是不能直接公布。
: 在板上讨论有各派支持者的说法
: 一派认为赠与者有权决定地点
: 一派认为面交地点有讨论空间
我也认为面交地点有讨论空间,但前提是要有诚意。
如上所述,情节特殊者,我甚至可以直接寄送。
: 在讨论过程中,C大则贴出了M大名片档中的个资(line帐号、移动电话、职业)
请问您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我也公开了对方名片档中的内容,
所以对方公开我的站内信,是半斤八两吗?
如果是这个考量的话,我觉得这不是未在时限内回复检举的合理原因。
因为站内信和名片档是不一样的。
名片档是公开资讯,人人可以浏览,站内信则不是。
不论名片档中的资料是否为个资,都是大众可随意阅览的公开资料,
不论站内信的内容是否为机敏资料,都是私密资料,未经授权不应散布。
另外,就算是双方都违规,也应该是二个人都以板规论处,而不是就打平了。
: 并认定对方既然有从事包车服务,可以直接开车来取物
: 因为讨论内容已开始失焦且无交集
: 所以我锁文并说明系列文禁回(此后只有C大才有编辑权)
: 这件事本质上是双方没有讨论沟通清楚,我意识到应该是板规有改善空间
: 故开始构思如何完善板规,让尔后赠送及授予这桩美事能够延续
: 而板上亦有板友针对此事发表了看法
希望能在看板中提供模糊地点,站内信才公开确切交易地点,是很常见的需求。
同样的应用我们可以在 Airbnb 中看到。
那篇文中也有多位板友提出相同的意见。
而我也只是使用这个很常见的做法。
: 文章代码(AID): #1afwLasA (Sijhih) [ptt.cc] [问题] 板规之赠送文的格式
: M大则在此篇文章的推文中跟C大道歉
在此之前,我从没收到对方的道歉,也不知道有这篇文章和他的贴文。
我不会每篇文都看,对方随便在一则文章下面推文道歉,
并无法保证能传达给我,所以不能算是道歉。
他可以选择在原文锁文前推文解释或认错,我觉得原因合理或有诚意就会把黑名文撤掉。
也可以选择来信沟通,一样只要合理或有诚意我也会把黑名文撤掉。
此外,他道歉的方式诡异(并不能保证传达给我,看似只是在道歉给其他板友看),
加上内容看似柔软实则是在利用舆论(下面解释),
我无法接受。
: 并有多位板友建议赠送文发文应有范本格式
: 故我在7/10新增了赠送文的发文格式及微调了板规
: 文章代码(AID): #1aguFJfr (Sijhih) [ptt.cc] [公告] 赠送类文章张贴规范及板规更新
: 后续其他板友赠送文开始依循此格式开始发文
: 回到C大介意的两件事
: 1.对方公开站内信,而对方或我没处理
: 因为主因是C大发文讨论此事,个人认为M大因讨论而贴出站内信内容并无不妥
您觉得本次公布站内信的行为并无不妥,和您不回应公布站内信违规检举,是二件事。
公布站内信是 PTT 明订的看板违规行为,
如果您认为因这次事件而公布的站内信可以视为例外,
也应该清楚地说明,可是您没有;
因此您确实没有在时限内回复我对于自己站内信被公开的检举。
此外,如果板主能有权这样不事先订定特许条件,
随意自行认定站内信可否被公开,那应该要事先在板规中说明板主具这项权力。
因为这代表不论站内信内容为何,
都可以在板主主观判断下被张贴到看板中,
这无疑让隐私毫无保障。
如果事前知道站内信有随时被公布的可能,我就不会选择透过站内信交流,
如果没有隐私保护,我甚至可以直接在赠送文公开所在社区,
不需要特别留到站内信才告知。
不论如何,我没有同意对方公布站内信,
信中的内容没有攻击对方,
对方也不是在满足事先特许条件下公开的,那理应受到相应处置。
这边我特别说明一下。
虽然我不满对方用烂理由让我改地点,
但是我的不满跟对方未经我同意公开站内信是独立事项。
虽然大概看起来很像,但我并不是因为不爽就拿公布站内信这个点借题发挥。
此外,虽然未经同意公开站内信违反站方订定的板规,
但站方和板规都没有针对公开站内信制定处罚标准,
所以即便板主不作惩处,也无可厚非。
但是不惩处不等于不处理!
特别强调,即便板主惩处对方,我也不会因此比较开心。
我只是希望回归本质,既然不应该未经同意公布站内信,
且身为寄件人的我也提出抗议了,那板主就应该“请对方删除已公布的资料”。
至于罚则如何执行,我不是很在乎。
公布站内信是一件不该做的事,
不论是口头警告还是水桶,
或是修订在板规中增加可见度,
都只是为了防止不该出现的事重复发生。
而这是板主应该考量的,我对此没有意见。
我只希望回归原诉本质,“让对方撤掉未经我同意就公开的内容”。
另外,您不应因立场与我不同或不喜欢我的态度,就选择包容他人的违规事项。
板主将我的黑名单文锁文,
却放任其他板友在您上面举的那篇文章中继续挞伐我,
明显是对这次事件的看法与我不同所以有所偏颇。
┌─────────────────────────────────────┐
│ 文章代码(AID): #1afwLasA (Sijhih) [ptt.cc] [问题] 板规之赠送文的格式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ijhih/M.1688708452.A.D8A.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88 Ptt币 │
└─────────────────────────────────────┘
大家都有立场,立场不同无法互相包容没关系,但是基本的是非对错不应该因此受影响。
可以看到上文中 amy93 说我“脾气很大”、“没礼貌”、“78 态度”等等,
都属于对人不对事,甚至是人身攻击。
而我被锁的黑名文中,虽然态度强硬,但所有内容都是就事论事,
我甚至亲自走一趟火车站并录影,证明我所在的“附近”是没有疑虑的非常近。
我理解锁文是为了维护看板风气,但人身攻击显然不是良好的风气。
现在人身攻击的文章没有被制止,满满佐证、就事论事的文章却被禁言,
不禁让我疑惑仲裁者的中立性。
希望板主可以好好思考:
1. 是否因掺杂个人情绪才忽视我对站内信被公布的抗议
2. 处置是否有助于匡扶看板风气
3. 是不是在软言软语的包装下,不合理的行为就可以被隐蔽;
是不是态度强硬、疾言厉色的陈述,就会让合理的言论变得像强词夺理、牵强附会?
尤其是第三点。
保护弱者是许多人的本能,但不代表弱势的一方一定有受委屈,
据理力争可能不讨喜,但不代表这就是盛气凌人;
身为仲裁应该要有看清事情本质、不随情绪起舞的能力。
: 锁文之后的编辑权也只有C大
: 且M大在后续文章的推文中很有诚意的道歉了
文字看起来很软没错,但我觉得他只是在道歉给别人看,因为我并没有收到!
如果我有收到,就不会来这边申诉。
: 另一方面,我在Violation板中查询公开站内信的处罚条例
: 近期的案例站方大多回复非本板管辖范围,这表示应该板主应可直接判定公开是否恰当?
关于这点,我觉得是对条文解读有误。
公布站内信是明订的违规行为,
而这条属于看板违规,表示应当由板主处理这项违规,
并不是说,板主有权推翻这是属于违规行为的事实。
就好比订定速限是立法院的工作,但执行超速处罚则是警察的工作,
但不代表警察可以因此任意认定超速行为的合理性。
什么情况下符合超速的要件或属于可排除的状况,应在立法时事先订定。
: 2.未于三日内回复站内信
: 因此事件可改善的地方是板规,故我认知应可在板上修改板规并以公告的方式回复
: 说明如上
: 感谢
本文原诉是板主未于时限内回复对板友任意公布站内信的检举,
即便板主改了交易文地点应如何公开的板规,降低了因决定地点而造成纷争的机会,
亦与“未经授权公布站内信”这个侵犯隐私、著作权的行为无关,
因此我仍认为板主未于时限内回复检举。
下面节录对方在其他文章下,不知道推文给谁看的道歉,并一并回复上面未回复的内容:
: 推 mrlex: 抱歉造成大家困扰,我在这边稍微澄清并向赠送者道个歉,当 07/07
: → mrlex: 时我的回信不应该询问“是约火车站吗”而是应该要直接问说 07/07
: → mrlex: “是否可以改为火车站”,如果赠送者不愿意改而回信取消我 07/07
: → mrlex: 当然尊重,有些版友或许觉得既然是赠送那就要完全配合赠送 07/07
: → mrlex: 者,我这边确实做不够好,但就算我原本信件问法让赠送者不 07/07
: → mrlex: 爽,觉得因为“一句询问”直接让我黑名才是让我在上一篇回 07/07
: → mrlex: 应的原因,至于距离我确实是以“汐止站前广场”做为认知, 07/07
: → mrlex: 与赠送者见解有所误会,我的语气如果让其他版友以及赠送者 07/07
: → mrlex: 觉得“我脾气很大、口气很差”我在这边再次道歉 07/07 14:30
大家对赠送文都有默契,除特别注明赠送方会帮忙运送外,
受赠方应要主动配合赠送方的地点,若不能配合应自行放弃。
我离火车站只有 60 公尺远,对方却说因为我离火车站太远,所以希望改地点,
这不是很明显,对方自己连 60 公尺,走路不到一分钟,都不愿意移动,
却希望我能帮他 cover 这段路程,送到他方便的地方吗?
对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却让我帮他做,我觉得被凹不是很合理吗?
对方从头到尾没有就这个部分做回应,
反而顾左右而言他,一直用一些容易引起大家同仇敌慨的观点带风向:
1. 质疑我原赠送文中的“附近”用辞不当,觉得我所在的社区其实离火车站不近。
可以在黑名单文的推文中看到,
对方用很大的篇幅试图说明我所说的“附近”其实不近,
所以他改地点的行为很合理。
对方甚至想推翻我说的,
物品所在社区和火车站直线距离只有 60 公尺的说法为超过 400 公尺,
造成我需要一再地解释,甚至要贴出地图截图和实地走一趟的录影记录,
才能证明我真的在“附近”,甚至是“隔壁”。
板主甚至因为对方的这个观点,将板规改成日后赠送文都必须明确交代地点。
2. 一句询问就上黑名单。
对方这不是单单“一句询问”而已,他的言下之意是:
“这段路太远了我不想走,你可以走过来我这边吗?”
这不是我小人之心去抹黑他的心态,
可以从汐止板他过去交易文的面交地点
“汐止新忠孝全家(三妈旁)可面交”判断出,
他住在汐止车站东出口附近。
而我是住在西出口附近,东、西出口有约 400 公尺的距离,
所以他非常可能是因为懒得过来我这边,所以就想让我过去他那边。
原赠送文说得很清楚是“自取”,也就是“自己过来拿”,
但对方却希望我可以帮忙外送。
都已经是索取免费物品了,还要占我这个便宜,我觉得这个黑名单黑得很合理。
还有,重点不是说了多么少的话,而是内容为何。
今天如果对方是骂一句脏话,也一样可以被黑名单。
我也有把黑名单的原因写在那篇黑名的文章中,我一直都本着上述的看法没有摇摆。
其实从文中就可以明显看出,
对方先是质疑“附近”其实不近,后来又变成只是想要改地点,
只字不提、疑似想淡化自己试图占便宜的行为。
从对方这样的行为来看,我是不相信他有被冤枉。
此外,如果这位板友真的觉得对我不好意思,可以来信沟通,我可以撤文。
但是今天以前,我没有看过这些推文。
现在这个情况下看到这些文字,
让我觉得他只是在道歉给与他有相同想法的人看,
试图利用舆论压力来改变现状。
: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之铭言:
: : 请 eltonchung 于七日内至组务板说明本案未处理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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