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使用者违规受处分与申诉检举权说明

楼主: 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   2019-01-05 11:49:07
依据法务说明
#1Er-BjUE (PttLawSug)
(一)此条项站规于修正前仍持续发生效力,组长应留意板主之板规、决定是
否已非"暂时限制",而系"完全剥夺"使用者基于前述站规赋予使用者之
权利。若然,则请组长裁夺情事,予以适当之处置,以维护使用者基于
站规所拥有之权利。
站规赋予使用者之权利不可被"完全剥夺",
但可"暂时限制"。
故组务原说明撤销,
本小组内之看板 (小组内所有看板)
使用者若因违反板规,
而遭受板主处分,若处分属“暂时限制”,(十年以上水桶除外)
则暂时剥夺使用者于原看板之检举/申诉权,
受处分人提出检举他人或申诉他人之案由,
板主得不受理。(含看板、水球、信件检举/申诉)
关于使用者本身遭受处分的申诉/检举案,则依据组规可与原板主进行沟通后,
于组务提出。
2015/04/08 新增:
有部分使用者反应看不懂,
以下为白话解释:
如果使用者是自身被水桶处分,是没有影响申诉权的,
自身遭受处分的申诉/检举案,一样可依据组规与原板主沟通后于组务提出,
板主应受理使用者的申诉及沟通。
使用者被原看板板主水桶处分后,“暂时”被影响的是“申诉他人”
及“检举他人”的权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