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长、I-Lan 板板主您们好:
对于 I-Lan 板板规 5B,我有一些质疑,这条板规是这样的:
前项所称商业文章,
发文者限定上线次数须满100次,发文次数须满20篇,且退文次数不大于2。
日前我因为违反此条板规,遭到停权,我觉得很不满,
但是本篇我并没有要申诉复权的意思,只是想请教:
今有某甲,
上线次数 256 次,
常在各板言不及义、擦边球地引战,
发文次数 65536 篇,退文次数 1。
又有某乙,
上站次数 256 次,
平时潜水,很少发文,但是每发文都为板友确实解答问题,安分守己,不乱不闹,
发文次数 17 篇,退文次数 0。
今日某甲、某乙都来 I-Lan 板发表一篇家中二手物品出清买卖文,
想说年关将近,出清不用的东西,让给需要的人,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结果:
前者没事,
后者被板规 5B 停权水桶 21 天,
试问板规 5B 此约束的合理性就以上两者而论,是否合理?
又,今有某丙,
上站次数 256 次,
在他板累积发文次数 21 篇,内容四平八稳,没大好,也没大坏,退文次数 0,
但是若他来 I-Lan 板每两天专只发表交易文,
同时合乎板规 5A 与 5B,没事,但显然只想把 I-Lan 版当 forsale 用,
比照某乙,只是因为发文次数未达一个死板的门槛,
于是被停权,是否合理?
以上问题,我希望与小组长与版主讨论有关板规 5B 之处,
即在于以“发文次数”约束买卖文发表,
不符者通杀,一律限制发言 21 天,
是否有欠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