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I-Lan 板板规 5B 合理性?

楼主: teruhiro (kohiro)   2016-12-08 10:46:06
小组长、I-Lan 板板主您们好:
对于 I-Lan 板板规 5B,我有一些质疑,这条板规是这样的:
前项所称商业文章,
发文者限定上线次数须满100次,发文次数须满20篇,且退文次数不大于2。
日前我因为违反此条板规,遭到停权,我觉得很不满,
但是本篇我并没有要申诉复权的意思,只是想请教:
今有某甲,
上线次数 256 次,
常在各板言不及义、擦边球地引战,
发文次数 65536 篇,退文次数 1。
又有某乙,
上站次数 256 次,
平时潜水,很少发文,但是每发文都为板友确实解答问题,安分守己,不乱不闹,
发文次数 17 篇,退文次数 0。
今日某甲、某乙都来 I-Lan 板发表一篇家中二手物品出清买卖文,
想说年关将近,出清不用的东西,让给需要的人,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结果:
前者没事,
后者被板规 5B 停权水桶 21 天,
试问板规 5B 此约束的合理性就以上两者而论,是否合理?
又,今有某丙,
上站次数 256 次,
在他板累积发文次数 21 篇,内容四平八稳,没大好,也没大坏,退文次数 0,
但是若他来 I-Lan 板每两天专只发表交易文,
同时合乎板规 5A 与 5B,没事,但显然只想把 I-Lan 版当 forsale 用,
比照某乙,只是因为发文次数未达一个死板的门槛,
于是被停权,是否合理?
以上问题,我希望与小组长与版主讨论有关板规 5B 之处,
即在于以“发文次数”约束买卖文发表,
不符者通杀,一律限制发言 21 天,
是否有欠公允?
作者: qaz7788123 (水晶仔)   2016-12-08 16:28:00
我是这样认为的,对事不对人,发文符合板规就可以,不符合就删文水桶,甲乙丙帐号的发文风格不在我考虑的范围。引战之类的要靠主观判定,但是资格条件数字化写的十分明确,发文前详阅板规应该可以防止类似事情发生。我先下班,回家再讲讲文章数的部分。文章数规定在我上任之前是30篇,处水桶0~28天,执行时多以删除文章+水桶0天,但违规文章数仍旧很多再我选连任时提出政见,门槛降至20篇,但水桶一日起跳之后J板主有统计违规事项,我们再依数据判决水桶天数成效佳的就慢慢将天数下降,不佳的就加重天数但仍会在板规所写的天数范围内另外分类选交易后,有附注一条如未符合5-b/5-C可交由我来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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