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Onepunchcat 水桶两周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6-07-06 12:49:45
● 2787 6/26 Onepunchcat □ [申诉] 南港版主pdca执法过当,不服水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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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RhJxU8 (L_TaiwanPlaz) [ptt.cc] [申诉] 南港版主pdca执法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66873083.A.7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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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经查使用者 Onepunchcat 于南港板水桶公告时间为 2016/06/25 20:47:04,
使用者于组务申诉时间为 2016/06/26 00:44:35
使用者提出之沟通信件均为水桶之前,
#1NRhSjeE (L_TaiwanPlaz) 2016/06/12 09:10:05
#1NRhVEqy (L_TaiwanPlaz) 2016/06/12 11:02:02
#1NRhWTox (L_TaiwanPlaz) 2016/06/13 18:00:35
板主亦证实水桶处分后,使用者即寄信予版主,
然板主尚未回信,使用者即进行申诉,
故依据组规 3-2,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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