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不服taichungbun板gemani水桶之判决(信件

楼主: BossCAT (猫老板水桶中XDDD)   2016-05-31 03:22:45
※ [本文转录自 BossCAT 信箱]
作者: BossCAT (猫老板)
标题: Re: 关于水桶
时间: Sun May 29 03:24:28 2016
换个方法说
你这今天才上任的,那代表你管的文是从今天开始算的,你怎么能够处罚前板主默认予许

我知道有人检举
也知道广宣文的规则
但po这个文不是发生在你任内时发生的事情,要水桶前也要先通知我要删文吧,还能删文

你这样就决定了要水桶
我真的不服
※ 引述《Gemani (′_ゝ`)》之铭言:
: 就说有人检举了…不处理不行。
: 前板主警告之后你就该自删文,而不是留着给人当把柄,
: 如果有人向前板主检举,他一样也要办你。
: ※ 引述《BossCAT (猫老板)》之铭言:
: : 前板主有口头警告过了
: : 且这过那么久了现在才水桶
: : 到底是?
: : 您好,
: : 只是先提醒而已,还不用做什么喔。
: : _Li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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