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taichungbun板gemani水桶之判决

楼主: BossCAT (猫老板水桶中XDDD)   2016-05-31 00:54:51
申诉人:bosscat
被申诉人:gemani
看板板名:Taichung bun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
申诉内容:
被检举文是 4/30 发的,新版主上任是 5/17
旧板规写得很清楚。
1.6 :不受理发推文7日以上未检举之检举。
5/7号当时新版主还没上任
如何受理检举
检附旧版主的说明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4540807.A.8C8.html
推文内
Gemani: 没什么针对性处分,单纯看到就处理 05/30 11:45
跟站内信
: : 你这篇文实在太久了,总不能要我在接获检举后还私讯你删文。
: 就是因为久才更要通知,这样就水桶不是很不合理?
我通知的标准已经很明显了,发文时间不长、违规轻微,加上我个人上站时间等因素,
这其实没什么好争辩,依照板规,板主可以直接桶下去不通知,S或水球、推文、私信都

板主的好意,不能强求。
更何况你是遭到检举,板主不能为了保护你而冒风险被“检举人”检举板主包庇你,
你现在的要求是在让板主陷于危险之中。
附上交谈信件内容
http://i.imgur.com/pCkxZ3Y.jpg
http://i.imgur.com/1mV4QIJ.jpg
http://i.imgur.com/jhSXpmx.jpg
http://i.imgur.com/cwtwqxu.jpg
http://i.imgur.com/cM4Gxf2.jpg
http://i.imgur.com/GEJMkfI.jpg
http://i.imgur.com/xUg4mRE.jpg
http://i.imgur.com/wTXOzC5.jpg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5-31 01:10:00
组规3-2第二行看一下
楼主: BossCAT (猫老板水桶中XDDD)   2016-05-31 03:13:00
看完了 但不是很了解你想表达的意思是?谢谢一楼 我看懂了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5-31 09:07:00
3-5 另外缺少原文章跟公告 文章已被删除或退文请洽版主公告若无法直接转就先转寄到自己信箱再转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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