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ossCAT (猫老板水桶中XDDD)
2016-05-31 00:54:51申诉人:bosscat
被申诉人:gemani
看板板名:Taichung bun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
申诉内容:
被检举文是 4/30 发的,新版主上任是 5/17
旧板规写得很清楚。
1.6 :不受理发推文7日以上未检举之检举。
5/7号当时新版主还没上任
如何受理检举
检附旧版主的说明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4540807.A.8C8.html
推文内
Gemani: 没什么针对性处分,单纯看到就处理 05/30 11:45
跟站内信
: : 你这篇文实在太久了,总不能要我在接获检举后还私讯你删文。
: 就是因为久才更要通知,这样就水桶不是很不合理?
我通知的标准已经很明显了,发文时间不长、违规轻微,加上我个人上站时间等因素,
这其实没什么好争辩,依照板规,板主可以直接桶下去不通知,S或水球、推文、私信都
是
板主的好意,不能强求。
更何况你是遭到检举,板主不能为了保护你而冒风险被“检举人”检举板主包庇你,
你现在的要求是在让板主陷于危险之中。
附上交谈信件内容
http://i.imgur.com/pCkxZ3Y.jpg
http://i.imgur.com/1mV4QIJ.jpg
http://i.imgur.com/jhSXpmx.jpg
http://i.imgur.com/cwtwqxu.jpg
http://i.imgur.com/cM4Gxf2.jpg
http://i.imgur.com/GEJMkfI.jpg
http://i.imgur.com/xUg4mRE.jpg
http://i.imgur.com/wTXOzC5.jpg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