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不服 Keelung 板主 iceskycoldly 水桶之判决(回信)

楼主: hotanger (a feng)   2015-06-11 23:15:12
※ [本文转录自 hotanger 信箱]
作者: iceskycoldly (快快乐乐疯下去)
标题: Re: 请解禁言
时间: Thu Jun 11 17:00:34 2015
不好意思,
板规无法针对"所有"行为都"全部"罗列上去,
板规1内的相关的制定在于避免板上乱板行为的发生,
并不会因使用的是数字或符号图案,
发生地点是文章标题、文章内文还是推文而有所改变。
相关推文的乱板行为在过去也造成部分板友的不适,
此次你的推文行为,也一样有接获到板友的反应,
看来觉得是乱板行为的,相信绝对不是只有我一个人。
不过,根据彼此目前沟通的过程,
看来双方对于此推文行为,
也就是 "两分钟内,重复文字,连推6篇" 的行为认知上并没有共识,
若还有异议,那可能还得请你利用其他管道申诉,谢谢。
※ 引述《hotanger (a feng)》之铭言:
: ※ 引述《iceskycoldly (快快乐乐疯下去)》之铭言:
: : 不好意思,
: : 相关类似的乱板行为之前在板上也发有过,也被公告水桶了,
: : 还请参照 #1Jg1EsLO #1J_SPNhD #1JvBjNiv
: : 针对你的推文,
: : 有着时间过近、内容一样、与该文章无明显相关、重复性过高,
: : 已属属乱板行为,依照板规1水桶14天。
: : 若来还有其他异议还请利用其他管道申述,谢谢。
: 时间过近 内容ㄧ样就算闹版?哪是你觉得吧!
: 而且请你告诉我版规哪ㄧ条有规定不能在不同篇
: 推同样的字? 依版规第一条来看只有很笼统的两
: 个字“闹版”而已,然后不要跟我说之前有判例
: 那是他们不仔细看版规 傻傻的被桶不去申诉!最
: 后“你觉得呢”我ㄧ点都不认为是无意义,我只
: 算是在反问原po的想法而已!这样的回答版主
: 满意吗?所以请尽快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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