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高雄板板主未依规定判决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6-07 13:25:32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10)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于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缺 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纪录,
请于 72 小时内补正,逾期则终止受理。
注:
1.使用者(原作者)遭受原板主删除或退文处分,可请求板主返还原文。
2.若因被水桶无法转录看板公告或文章,可将相关事证转寄回个人信箱,
再将相关文件转录于组务板上。
3.若为看板板主之因素(已于72小时内寄信予板主,而板主未提供,
可于组务板提出)。
※ 引述《roshe8780 (鱼儿)》之铭言:
: 申诉人:roshe8780
: 被申诉人:gggping.jerry11006.HOTBIRD
: 看板板名:高雄板
: 申诉诉求:HOTBIRD警告,ggping.jerry11006失职
: 申诉内容:#1LN2d9U1(Kaohsiung)此篇中,HOTBIRD推文之言论已有公然侮辱之嫌,造成
: 本人不舒服,本人表示该HOTBIRD必须为其言论负责,并且保留法律追诉权。同时写信与
: 高雄板二位板主检举,但二位板主皆仅回信未达标准,并未做出任何判决,故提出申诉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5-06-08 03:58:00
请问缺什么资料?手机版没有办法转信件…这个案件没有任何人被处罚,所以也不会有被处分文章备份与水桶公告…并不是用复制贴上的 也说过只有手机无法转录…相关证明文章也已给文章代码甚至贴图了还是我要转寄全部信件给组务呢?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6-09 14:18:00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已逾 72 小时,终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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