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Hsinchu 板主 snowtoya 水桶之判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5-31 12:17:42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10)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于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缺 被处分文章备份、水桶公告,
请于 72 小时内补正,逾期则终止受理。
注:
1.使用者(原作者)遭受原板主删除或退文处分,可请求板主返还原文。
2.若因被水桶无法转录看板公告或文章,可将相关事证转寄回个人信箱,
再将相关文件转录于组务板上。
3.若为看板板主之因素(已于72小时内寄信予板主,而板主未提供,
可于组务板提出)。
※ 引述《symeng (阿咩咩)》之铭言:
: 申诉人:symeng
: 被申诉人:snowtoya
: 看板板名:Hsinchu
: 申诉诉求:处置失当,未能明确指出版友所犯为何。
: 申诉内容:
: 本人于 5/22 被版主水桶处置。
: 起因于本人于
: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32186906.A.EA4.html
: 文章下推文遭检举,但版主所判并非事实,且无任何证据显示本人有人身攻击之处。
: 经与版主提出抗辩后无效,故在此提出申诉。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6-07 11:55:00
已逾 72 小时,终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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