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redmj110 申诉 NKB285 案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2-18 13:50:40
【裁判字号】TA2015015
【裁判日期】民国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裁判案由】02/01 [申诉] 不服台中版主NKB285禁言处分
#1KpNJmBr (L_TaiwanPlaz)
使用者 redmj110 不服板主水桶的处分,申诉 TaichungBun 板板主 NKB285,
经审阅其板上之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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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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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R: [闲聊] 台中板问题?
一、[公告] 板规 实施至1/31 #1KTpHfnB (TaichungBun)
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唯应板务繁忙,对于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党工、领__百(数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种文字暗指他人为某政党工作人员者
其余针对部份网络用语,只要符合引战相关条件并经提起检举或板主认定
皆照板规处分,不接受这是句"PTT名言"之类解释。
 
  二、检视使用者 redmj110 的推文内容:
→ redmj110: 还可以发公告酸人欸版主好伟大~ 01/30 22:39
→ redmj110: 所以义工可以合理酸人喔?阿不就好棒棒! 01/30 22:40
经板主 NKB285 判决推文内容违反板规 2.2.12 有嘲讽之行为。
三、组务认为板主也是使用者,也应受板规规范及保护,然板主亦应注意
若以板规限制不利于己之言论或因此处分使用者,
则易引起更大的反弹。
组务认为对于使用者所发表之板务评论,若未明显违反板规,
应尽量避免以板规进行处分,并保持与板友间良性互动,
尚能营造看板和谐气氛,板务推行及管理上也能较为顺畅。
四、综上所述,使用者 redmj110 推文内容,板主 NKB285 依据板规 2.2.12
予以板规处分,虽合于板规嘲讽、酸文,然亦请板主于板规执行上,
再行考量,组务于第三点所提出之建议。
本案组务维持板主之判决,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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