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inKou 板 myown 怠惰职责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2-08 13:54:48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缺 沟通信件纪录。
原沟通信件内容,已于1/2 宣判并结案 #1Kfc3iBZ (L_TaiwanPlaz)
若使用者提出新的诉求,应依据诉求内容与板主进行沟通。
※ 引述《Dino (滴诺)》之铭言:
: 申诉人:Dino
: 被申诉人:myown
: 看板板名:LinKou
: 申诉诉求:1.2013/12/21以后,未附上心得之新闻,须按照其制定的板规,全数删除。
: 2.删除本人林口男婴窒息的新闻,需贴还在林口板,因为有附上心得。
: 3.文章代码(AID): #1KeCppmY (LinKou)
: 需针对这篇公告,在林口板向本人道歉、撤回警告。
: 本人并无闹板之情事。
: 申诉内容:林口板板主myown,于文章代码(AID): #1KjuJnIP (LinKou)
: 针对本人发表此篇公告,丝毫不按照其制定的板规执行板务,
: 反而强词夺理,荒唐至极。
: 请小组长对其违法乱纪的行为,予以纠正。
: 沟通证据,先前已经转录在板上,因为林口板板主myown我行我素,
: 仍然认为自己站的住脚,不听别人劝告,实在无法沟通。
: 其最后一封信,已经说明不想要和我沟通,所以之前的信件纪录,
: 就是此篇申诉的沟通证据。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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