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台中版主Andy5438未依版规执行版务

楼主: Andy5438 (阿 浪)   2014-12-10 22:58:35
依据台中板板规2.2.12
" 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
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经查申诉人当时于水桶中
并未对该文章推文表示意见
申诉人非当事人
故无受理检举
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唯应板务繁忙,对于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党工、领__百(数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种文字暗指他人为某政党工作人员者
其余针对部份网络用语,只要符合引战相关条件并经提起检举或板主认定
皆照板规处分,不接受这是句"PTT名言"之类解释。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铭言:
: 申诉人:redmj110
: 被申诉人:Andy5438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诉诉求:
: 台中版主Andy5438不受理站内信检举、
: 未依版规执行版务,
: 恳请组长行使看板板主之权利义务,予以适当惩处
: 申诉内容:
: 1.依台中版规
: 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 唯应板务繁忙,对于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 含党工、领__百(数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种文字暗指他人为某政党工作人员者
: 其余针对部份网络用语,只要符合引战相关条件并经提起检举或板主认定
: 皆照板规处分,不接受这是句"PTT名言"之类解释。
: 多位版友于文章中提及上述版规禁止之暗指政党工作者用语,
: 本人因于台中版禁言中,
: 故予站内信Andy5438版主检举,
: 去信至今已届满72小时,
: Andy5438版主仍未回复,
: 板上亦尚未出现相关公告,
: 依申诉/检举流程规定:
: 与板主沟通时请至少给予板主 72 小时以上时间,
: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 故提出此申诉。
: 2.依据小组长的说明:#1KSqwiPq (L_TaiwanPlaz)
: 有关于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组务更正相关说明,
:   若看板仅提供看板推文或回文检举,而使用者遭受看板禁言处分时,
: 受处分人得以信件方式提出检举,保障站规所赋予之使用者检举权。
: 台中版主Andy5438不仅未依版规处理版务,
: 不受理本人之站内信检举,
: 若该版主"选择性"受理检举、"选择性"水桶版友
: 有失公正、亦属失职,
: 恳请组长行使看板板主之权利义务,予以适当惩处。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4-12-11 09:29:00
版规已明文规定[党工.领500]等用语经检举皆照版规处分另曾有版友检举某文章提及党工部分版主却受理检举予以水桶处分试问为何一样的案例有两种做法?此为不公未依照版规执行版务,则为不义希望您做法统一、公平公正公开,勿沦为不公不义之版主您处理版务不公之说明已于#1KUKiwq2 (L_TaiwanPlaz)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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